关于事业单位改制登记的若干意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1 00:32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做好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挂号注册作业,依据省人事厅等部分联合下发的《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改制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政[2003]181号)等有关文件精力,现提出事业单位改制挂号若干意见,请仔细贯彻履行。
一、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方法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首要按以下几种方法进行:
(一)原事业单位经清产核资、债权债款处理完毕并处理刊出挂号后,由投资者以原事业单位的悉数财物或部分财物作为出资,申办企业建立挂号。作为出资的原事业单位的财物,其出资方法应契合国家有关规则。
(二)由投资者以其他财物出资建立企业,再将事业单位的悉数财物或部分财物予以并购,事业单位刊出。并购时如需添加企业注册资本金的,增资部分的出资方法应契合国家有关规则。
(三)原事业单位经清产核资、债权债款处理完毕并处理刊出挂号后,由投资者以原事业单位经评价后的净财物出资建立企业。
二、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程序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程序首要包含:
(一)改制计划的批阅程序。事业单位的改制计划由事业单位的主管部分(举行单位)或政府规则的批阅机关批阅。改制计划应清晰改制的财物规模、改制方法、财物界定、财物处置的开始设想及人员分流安顿等内容。事业单位的下属单位应同时归入改制规模。
(二)财物界定和处置程序。事业单位的财物评价、产权界定、财物核销剥离及处置等,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则履行。
(三)企业股权(出资)设置程序。由新设企业的投资者承认企业的股权份额或出资额。触及国有股权设置的,应提交有权处置部分的同意文件。
(四)企业建立挂号程序。由投资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分请求企业挂号,收取营业执照,详细参照国有企业改制挂号程序操作。
三、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应提交的挂号资料
(一)改制为公司制企业法人应提交的挂号资料:
1、改制计划的批复;
2、财物评价承认或存案文件;
3、财物交割、处置文件;
4、主管部分(举行单位)对事业单位债款清偿或债款担保状况的阐明;
5、公司整体股东对原事业单位债权债款继承状况的阐明;
6、金融债权保全证明;
7、事业单位刊出证明;
8、《公司挂号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则的资料;
9、其他有关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