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对代收代缴的手续费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07:53根据有关税法的规则,与交税人有经济往来联系的单位和个人凭借经济往来联系向交税人收取其应交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税款后,税务机关支交给代收代缴单位和个人的手续费,包含征收经费和作业酬劳。代收代扣手续费的计提根据,是依照国家规则的税种和提取的份额,以代收代扣税款的是实践入库数为核算根据。1994年7月12日《财政部关于征收机关提取付出代扣、代收手续费具体问题的规则的告诉》中指出,对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代扣、代收税款,征收机关可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提替代扣、代收手续费,由征收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税种和预算级次,按月处理退库。如: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则,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托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并定时向同库或国库经收出交纳,税务机关定时向代收代缴单位付出手续费。
税法规则,负有代收代缴税款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如不实行代收代缴责任,归于税务违法行为。选用付出代收代缴手续费的征收方法,有利于调集代收代缴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便利交税人交税,简化税收征收处理。加强税收的源泉操控,确保国家财政收入,手续费的提取是由县(市)以上税务机关一致处理退库手续。税务机关按月填开收入交还书发给扣缴责任人,扣缴责任人持收入交还书向指定的银行处理退库,不得在征收税款的过程中坐抵手续费。手续费的运用,要严格遵守规则的规模,加强处理避免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