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小儿手术输液过量死于手术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1 17:16

[案情]
在×年×月×日患儿齐××,女,3岁,因“O”形腿(俗称罗圈腿)住×市×医院作纠正术,手术由外科医生陈××主割。但被告人陈××对小儿输液量底子没有核算应输多少,手术前也未请示上级医生,又未与其他搭档们研讨就进行了手术。
手术进行中被告陈××曾嫌护理输液速度慢,指示护理加速输液速度,在陈××的指令下,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竟输入盐水、葡萄糖液1700毫升,使患儿在短时间内突然增大血容量,加大心脏负何,形成急性肺水肿和急生心力衰竭,当发现了情况下欠好时,被告仍指令护理持续输液,终因在短时间内患儿承受液体过量死于手术台上,使一个健康的儿童为纠正“O”形腿而损失生命。
此外,患攻住院后直到手术前没有完结病历书定,事端发作后又假造了病历。
[处理]
患儿家长向某市人民法院控告了外科医生陈××。经×市医疗事端判定委员会判定属医疗责任事端,×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以为陈××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以严重医疗事端罪对陈××进行了判刑。因而,被告人陈××受应有的法律制裁。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