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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祖父母对孙子还有探视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1 13:16
隔代亲是多年来一向存在于我国婚姻家庭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可是根据我国法令规则,白叟究竟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当婆媳迸发战役,制止白叟探视孙子女时,婆婆能否申述儿媳,讨要探视权?近来,某法院审理了一同失独白叟状告儿媳,恳求儿媳合作行使探视权的案子,法院是否会支撑白叟的诉求呢?接下来很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
以案说法:
徐某与妻子婚后生育了独生子小徐,爸爸妈妈竭尽所能为小徐供给了最好的生长环境,从学校教育到作业时机,小徐一路顺风顺水。2012年年头,小徐认识了女孩小倪。2012年6月,小徐与小倪挂号成婚。 2013年3月的某一天,小徐忽然坠楼而亡,虽然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资料确定小徐是高空坠楼逝世。可是,关于儿子的身亡原因,两位白叟依然持怀疑态度,因而与儿媳妇发生了争论。不久后,当白叟在失望中得知儿媳妇怀孕的音讯时,这让白叟又将一切的期望都放在了未出生的孙子(女)上,怀孕期间,两位白叟每个月支交给儿媳妇5000元养分费,帮助组织产检直至出产,两边联系也因而有所平缓。
2013 年10月底,儿媳产下儿子,但由于儿媳与两位白叟的心结没有彻底解开,两边在探望孙儿一事上抵触不断。2013年年末,在一次探望时,两边迸发剧烈抵触。尔后,儿媳回绝白叟探望孙子。2014年,两边又屡次由于探望孩子的事发生口角及肢体抵触。无法之下,2014年11月,两位白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要求每月探望孙子3次,而且期望儿媳在他们行使探望权时实行帮忙责任。
在庭审中,儿媳表明:在腹中胎儿仅有月余的情况下,老公忽然离世,自己本就十分悲伤,而公婆却将老公的死因归咎于自己并发生了胶葛。即便如此,自己依然委曲求全决议把孩子生下来。可是,公婆并没有因而而消除对她的仇恨。孩子出生后,徐家血脉得以保存,此刻白叟对自己的仇恨又再次闪现并更加激烈。且自己在为他们二老探望孙子供给了许多便利,但公婆上门时依然发生严峻争论,并迸发肢体抵触,乃至一度报警处理。无法之下,自己才做出不让白叟探视的觉得,且公婆的行为现已严峻打乱了自己及家人的正常日子次序,期望法院能驳回白叟的诉讼恳求。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不直接抚育子女的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力,另一方有帮忙的责任。这是我国法令对探视权问题所做的明确规则,可是从这条规则可以看出,行使探视权的主体是不直接抚育子女一方的父或母,而非本案中的爷爷奶奶,因而在本案中,不适用此条规则。可是,我国的法令对隔代谈望权并没有任何的明文规则,可是从本案的具体情况来看,一方是要看望孙子的两位失独白叟,另一方是想给孩子营建一个安静安稳生长环境的母亲,两边的起点都无可厚非。可是不管从亲情的视点或是法令的视点考虑,法院支撑白叟行使探视权的建议,并无不当。
究竟关于失掉独生子女的白叟而言,孙儿是白叟的仅有寄予,且从子女的视点考虑,孙儿也是期望可以得到爷爷奶奶的心爱的;从法令的视点考虑,虽然我国法令对隔代探望没有明确规则,可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在子女逝世的景象下,赋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对随另一方日子的孙子女的隔代探望权,并无不当,也无损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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