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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和承诺中的自愿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8 04:27
在合同签定之前,有时候有一些人会将自己的要约约请送达合同相对方,对方会在必定的期限内进行回复或者是不予回复。对方承受要约之后就会准备好合同的事宜的洽谈了。今日听讼网小编就给咱们具体介绍下要约和许诺中的自愿准则。
要约和许诺中的自愿准则
自愿准则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准则之一,它是指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商场买卖和民事活动中都有必要恪守自愿洽谈的准则,都有权依照自己的实在志愿独当一面地挑选、决议买卖目标和买卖条件,树立和改变民事法律关系,并一起尊重对方的志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将自己的毅力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三方。
只需进行买卖或其他民事活动两边的买卖等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其他任何机关、集体、个人等第三方都不能干与。以诈骗、逼迫、要挟等违反买卖主体毅力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为法律所制止。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要约与许诺”的相关常识的解说,咱们能够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践,做出正确的决议与处理,小编的回答希望能协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求咨询,能够联络咱们听讼网渠道的专业律师,为您供给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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