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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后仍可索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2 23:38

被撞住院索要医疗费医保报销后仍可索赔
稿件来历: 法制日报析案
□本报记者霍仕明  本报见习记者韩宇
2013年11月7日,刘某驾驭电动自行车与行人周某发作交通事端,致周某受伤。经交管部门确定,刘某在这起事端中负事端首要职责。过后,周某在医院住院医治期间累计花费5000元医疗费。出院后,两边关于补偿问题洽谈不成,周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过程中,刘某提出,周某在医院医治期间的医疗费中有 5000元已由医保报销,不该再要求其补偿。
近来,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法院作出判定,周某已报销的医疗费,刘某仍应补偿周某。
关于本案的判定,主审法官剖析称,医保报销的医疗费是原告周某根据其投保的医疗稳妥而享有的稳妥合同收益,而本案中周某向刘某建议补偿,适用的法律关系为侵权,两者性质不同,彼此不行替代。周某所取得的医疗收益是因其本身支付必定本钱而得到的收益,应归于其个人一切,不该成为革除刘某补偿义务的理由,且周某取得此收益并未加剧刘某的补偿义务。
别的,从现行的法律规则来看,稳妥法第四十六条规则,被稳妥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作逝世、伤残或许疾病等稳妥事端的,稳妥人向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给付稳妥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力,但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恳求补偿。可见,人身稳妥具有叠加性,稳妥公司理赔后,并不取得代位求偿权,受益人取得稳妥理赔后仍可向侵权者恳求补偿。综上所述,周某已报销的医疗费,刘某仍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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