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如何解除取保候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0 11:37
免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相关规则: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恪守以下规则:
(一)未经履行机关赞同不得脱离所寓居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分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方式搅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消灭、伪造证据或许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前款规则,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而且差异景象,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从头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许监视寓居、予以拘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背前款规则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分,应当交还保证金。
■怎么免除取保候审
1.审阅免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检查,看是否契合有关的法令、法规的规则,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见上)规则的景象。
2.依照有关规则处理各种法令手续。
假如契合免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子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免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检查赞同后,办案人员再制造《免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告诉书》,处理免除手续。
3.免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束缚。
在处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宣告《免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当事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一起,办案人员还要制造《交还保证金决定书》,并告诉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收取3000元保证金。至此,免除手续处理结束。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