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交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20:42关于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交纳?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带我们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期望能为我们回答疑问!
回复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告诉》(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则,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交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本钱、费用以及丢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对比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量累进税率,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规则,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悉数生产经营所得为应交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依照合伙企业的悉数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好的分配比例确认应交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好分配比例的,以悉数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均匀核算每个投资者的应交税所得额。据此, 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依照合伙企业的悉数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好的分配比例确认应交税所得额, 再乘习惯税率“的办法核算个人所得税。
投资者应纳个人所得税=(悉数生产经营所得x投资者个人按合伙协议约好的分配比例)×适用税率悉数生产经营所得=收入总额 —本钱、费用以及丢失关于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规范。财税[2006]44号清晰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则>的告诉》(财税[2000]91号)附件1第六条(一)修改为:“投资者的费用扣除规范为19200元/年(1600元/月)。投资者的薪酬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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