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须知】针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22:31
劳作法对女职工特别劳作保护的内容是什么?
劳作法第58条规则:“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施特别劳作保护。”
第59条规则:“制止组织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则的第四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其他忌讳从事的劳作。”
第60条规则:“不得组织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
第61条规则:“不得组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和孕期忌讳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组织其延伸工作时间和夜班劳作。”
第62条规则:“女职工生育享用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63条规则:“不得组织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哺乳期忌讳从事的其他劳作,不得组织其延伸工作时间和夜班劳作。”
劳作法第58条规则:“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施特别劳作保护。”
第59条规则:“制止组织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则的第四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其他忌讳从事的劳作。”
第60条规则:“不得组织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
第61条规则:“不得组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和孕期忌讳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组织其延伸工作时间和夜班劳作。”
第62条规则:“女职工生育享用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63条规则:“不得组织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哺乳期忌讳从事的其他劳作,不得组织其延伸工作时间和夜班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