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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出具欠条离婚时效力如何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2 23:46
【案情】
王某和其爱人李某由于性情不好预备离婚,除了一起产业的切割之外,2009年李某要给他的干妈买金项链、金戒指和金耳环首饰,庆祝他干妈的60大寿,总共花了3万余元。其时王某不同意花这笔钱,李某就给王某打了一份3万元的欠条,说这钱算是借王某的。现在李某又建议他花的这笔钱是夫妻一起日子的开支,欠条是无效的。
【不合】
关于夫妻两人之间的欠条,有两种定见:
榜首种定见以为:夫妻之间关于借单的约好无效,由于欠条的时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3万元是夫妻一起产业,离婚时借出的3万元应有夫妻两人一起承当。
第二种定见以为:夫妻之间关于欠条的约好有用,尽管发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欠条的性质归于民法上的合同,是两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成果,因而离婚时应依照约好处理。
【分析】
笔者附和第二种定见:即欠条的效能应为有用,离婚时应依照约好处理。
主要有三个理由:
榜首,本案触及的3万元归于夫妻一起产业。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夫妻对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一起对夫妻个人特有产业也有规则:(1)明确规则一方的婚前产业为夫妻特有产业;(2)、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3)、遗言或赠予合同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4)、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本案中,李某给其干妈买东西所花的3万元其性质不契合婚姻法关于“夫妻个人特有产业”的规则,显着归于夫妻一起产业。
第二,夫妻能够对一起产业进行约好。夫妻约好产业制,是指夫妻经过书面协议的方法,对婚前、婚后产业的权力进行约好的法令制度。这儿指的产业权力,包含对产业的占有、运用、办理、收益、处置,以及将来婚姻关系停止时产业的归属等等。我国新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则:夫妻能够约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好或约好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则。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的约好,对两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好归各自一切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产业清偿。本案中,李某给王某打的3万元欠条,触及的夫妻产业约好的主体、时刻、规模、方法都契合法令规则。
第三,本战中约好的夫妻产业行为有用。夫妻约好产业是一种民事法令行为,详细地说,归于合同行为,该约好发作法令效能依然有必要契合合同建立、收效有必要要件,详细包含(1)约好有必要是当事人两边实在的意思表明;(2)约好内容有必要契合法令和行政法规规则;(3)约好应当恪守社会公德,不打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躲避法令、法规,如不得躲避对外债款,躲避抚育子女、奉养白叟的责任等;(4)附条件的约好,在条件成果时收效。不得歹意促进条件成果或歹意阻挠条件成果。附期限的约好,应在期限届至时收效,期限届满后失效;(5)婚前缔结的约好应在婚姻缔结时才收效,虽缔结约好,但未缔结婚姻或婚姻被宣布无效和吊销的,当事人的夫妻身份都没得到法令的认可,该约好无效。和其他合同相同,有用的夫妻产业约好对当事人有法令效能,无效的夫妻产业约好从缔结起就无效。而本案中,欠条归于夫妻两边之间签定的一份告贷协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三)第十六条规则:“夫妻之间缔结告贷协议,以夫妻一起产业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业务的,应视为两边约好处置夫妻一起产业的行为,离婚时可依照告贷协议的约好处理。”李某给他干妈购买首饰的行为就归于“用于其他个人业务”的行为,因而签定的欠条归于对夫妻一起产业的处置,依然具有法令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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