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青海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分规则和审验业务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6 15:37关于青海机动车驾驭证的记分规矩和审验事务处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驭证初度收取之日起核算。
根据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峻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对机动车驾驭人的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分与记分一起履行。
机动车驾驭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别离核算,累加分值。
机动车驾驭人对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分不服,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判决改变或许吊销原处分决议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改变或许吊销。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发布机动车驾驭人违法行为记分查询方法,供给查询便当。
机动车驾驭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到达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驭证核发地或许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受为期七日的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和相关常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驭人承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机动车驾驭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到达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车辆管理所换发机动车驾驭证时,应当对机动车驾驭证进行审验。机动车驾驭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予换发机动车驾驭证:
(一)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二)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驭答应条件的;
(三)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到达12分未承受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和相关常识教育、考试的。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驭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完毕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许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卡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驭人,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完毕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许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轿车的机动车驾驭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完毕后十五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驭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则时间内处理驾驭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能够向机动车驾驭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请求延期处理。请求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驭证请求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驭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驭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越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驭人不得驾驭机动车。
机动车驾驭人能够托付署理人署理机动车驾驭证的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处理和刊出事务。署理人请求机动车驾驭证事务时,应当提交署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驭人与署理人一起签字的《机动车驾驭证请求表或许身体条件证明。
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轿车的机动车驾驭人驾驭机动车时,应当按规则在车身设置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
有听力妨碍的机动车驾驭人驾驭机动车时,应当佩带助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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