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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申请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7 08:46

  关于台湾居民交游大陆签注、居留签注请求资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请求资料:
  1.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签注请求表(纸质1份,填写完好并贴有自己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签注请求表)
  2.台胞证(原件1份)
  3.健康证明(原件1份,初次请求居留签注的,提交出入境查验检疫部分或许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卫生医疗组织出具的健康证明)
  4.交验与请求有关的证明资料:
  (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出资批准书(原件、复印件1份,有大陆出资的)
  (2)任职、工作部分签定的聘任合同、单位公函或许工作管理部分签发的工作证(原件、复印件1份,大陆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的)
  (3)入学通知书或主管部分的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在大陆校园、科研单位就学、学习或承受训练的)
  (4)提交所在单位的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在大陆从事教育、科研、文明、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的)
  (5)提交房产证或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在大陆置办房产的)
  (6)成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与大陆居民成婚的)
  (7)驻华组织的照会或公函(原件、复印件1份,外国或国际组织驻华组织工作人员或家族中的台湾居民)
  (8)大陆联系人出具的联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在大陆寓居又不符合在大陆久居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台湾居民)
  (9)其爸爸妈妈书面寄养声明、爸爸妈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1份,寄养在大陆亲属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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