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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行为算是构成强奸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4 08:24

强奸罪,是指违反妇女毅力,使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强行与妇女发作性交的行为,或许成心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作性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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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喊他女人朋友来房子。女方也乐意来。然后男人搂抱。拉手 对其女生进行性得罪。但是女的很厉害打了男的2耳光 之后喊老公来打了我朋友。还要求补偿40000否则就报案。去单位闹。我朋友无法之下容许要求赔40000写了收条。这算强奸未遂吗?我感觉他们像欺诈、欺负人。我朋友的行为现已构成强奸未遂了吗?但是他什么也没做,也没有依据,仅仅怕丢作业。假如不补偿私了,我朋友会判刑吗?
听讼网律师回答:
你朋友强奸未遂,对方归于敲诈勒索,都涉嫌违法。你朋友有强奸的行为,因为对方抵挡而未达到意图,为未遂。构成违法。对方以此挟制私聊施行敲诈勒索行为并由你朋友出具欠条,也现已构成违法,主张报案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强奸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略的客体,是妇女人的不行侵略的权力。(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钳制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抵抗、不敢抵抗的手法,违反妇女毅力,强行与妇女发作性交的行为。(3)违法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人。(4)片面方面,是直接成心,而且具有强行奸污的意图。
强奸罪:
(1)强奸罪的实质:违反妇女毅力、强行发作不合法的性关系
刑法维护的是妇女的性自在?仍是妇女的贞节权?我国的强奸罪维护的是性自主权
(2)违法目标;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合奸幼女有必要非雏妓)。强奸尸身不构成强奸罪,应构成凌辱尸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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