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的工作(五)——债权清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2 12:26债款清收,是对以破产企业为债款人,对债款人应当清偿而未予清偿的债款,在企业宣告破产后,经整理企业产业后确认的应予回收的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则:破产企业的债款人和产业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款或许交给产业。
企业破产后,以破产企业为债款人的债款人,应当自接到人民法院的告诉或许看见人民法院的布告后及时清偿破产企业的债款或许返还产业,未及时清偿而又未提出异议的,清算组应当催交。
破产企业债款的清收作业,是清算组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作业,它直接触及破产企业的破产产业的数额及清偿才能,因而,为做好这一作业,清算组应当组建立专门的债款清收小组,全面、详细担任债款清收作业,其主要使命是:
一、检查编制债款人清册,确认破产企业债款;
二、及时宣布债款催交告诉单,并按不同状况作好挂号;
三、编制债款清收方案,确认清收方法。如对接到催收告诉后仍拒不清偿的债款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对提出异议的,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履行;对作出分期或许延期清偿方案的,应及时追讨等;
四、拟定切实可行的债款清收作业人员责任制,催促其积极作业,准时回收债款。
债款清收作业艰苦而又好不容易,因而对债款清收人员的身体、事务、思维、法律意识都要求比较高,即便这样,也应随时加强教育、监督,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