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报销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5 15:54员工生育稳妥医疗报销条件:累计参与生育稳妥满1年的员工生育的,在其临产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请求材料处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累计参与生育稳妥未满1年的员工生育的,待其累计参与生育稳妥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请求材料...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员工生育稳妥医疗报销条件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员工生育稳妥医疗报销条件:
(1)累计参与生育稳妥满1年的员工生育的,在其临产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请求材料处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与生育稳妥未满1年的员工生育的,待其累计参与生育稳妥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请求材料处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累计参与生育稳妥满1年的员工,其未工作爱人生育的,员工在其未工作爱人临产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请求材料处理其未工作爱人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4)累计参与生育稳妥未满1年的员工,其未工作爱人生育的,待该员工累计参与生育稳妥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请求材料处理其未工作爱人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用人单位申领补贴需满意的条件:
(1)员工累计参与生育稳妥满1年而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支生育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员工生育或许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统筹区域社会稳妥经办组织请求拨付生育补贴。
(2)累计参与生育稳妥未满1年的员工生育或许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员工累计交纳生育稳妥费满12个月并向员工垫支生育补贴后1年内,向统筹区域社会稳妥经办组织请求拨付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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