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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应注意的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2 03:19
【在建工程典当权改变】某县在建工程典当权改变挂号
就事要件:
1、挂号请求书(原件);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建工程典当权挂号证明(原件);
4、典当人与典当权人改变典当权的书面协议(原件);
5、证明在建工程典当权发作改变的资料(原件)
因典当当事人名字或许称号发作改变,或许典当房子位于的大街、门牌号发作改变请求改变挂号的,应提交典当物清单及典当明细表,无需提交典当权人与典当人改变典当权的书面协议。
因被担保债款的数额及债款实行期限发作改变请求典当权改变挂号的,应提交典当合同及主债款合同。
就事程序:初审-复审-核准-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收费规范:
1、挂号费:住所80元/件;非住所550元/件;(因典当当事人名字或许称号发作改变,或许典当房子位于的大街、门牌号发作改变请求改变挂号:住所40元/件;非住所275元/件)
2、出具房地产证明费:100元/证
就事时限:10个工作日
就事地址:金厦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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