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书面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9 01:16
在购买预售房的时分预售合同也是十分的要害。有些购房者就遇到了开发商给自己一份电子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人们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知道大多是书面,如果是电子的很多人不知道这份合同的法令效能。看看听讼网小编搜集的材料。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必要书面吗
依据法令的有关规则,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必要采纳书面办法。在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采纳规范合同的办法,详细条款由预售方事前拟定,主要内容包含:两边当事人的状况;预售商品房的基本状况(如商品房的位于、土地运用权证号、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子建筑面积、房子结构等等);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及付出办法、期限;交给房子的日期;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胶葛的处理办法等。依据《城市房地产办理法》的规则,当事人缔结商品房预售合同后,预售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办理部门和土地办理部门挂号存案。《城市商品房预售办理办法》亦规则:“商品房预售,开发运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办理部门和土地办理部门处理挂号存案手续。”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胶葛怎么处理
在现在的房地产胶葛案子中,商品房预售合同胶葛占有相当大的份额。这类胶葛具有标的金额大、涉诉人数多、法令方针性强等特色,处理起来比较困难。从实践来看,商品房预售合同胶葛有价格胶葛、不能交给或不如期交给商品房胶葛、预售商品房转让胶葛、质量胶葛等,其间最常见的是价格胶葛和不能交给或不如期交给商品房胶葛。咱们以为,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胶葛,有必要针对不同性质的胶葛采纳不同的准则和办法。
(一)价格胶葛的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出资数额大、实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造到交给运用往往需求很长的时刻。在这段时刻内,可能会因为商场行情的改变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胶葛。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进步房价遭预购方的回绝而构成胶葛;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地产价格的跌落为由要求下降房价遭预售方的回绝而构成胶葛。现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胶葛占整个商品房预售合同胶葛的一半以上。因为法令对此尚没有明确规则,所以各地的处理办法不尽相同,有的按原合同的约好处理,有的按当事人分管危险的危险担负准则处理,有的按形式改变准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办理法实施前房地产开发运营案子若干问题的回答》中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胶葛的处理作了准则性规则。咱们以为,这个《回答》对处理《城市房地产办理法》实施之后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胶葛亦有必定的指导意义。因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胶葛的构成原因比较复杂,所以,咱们以为,不可能依照一个固定的办法处理,而应当依据详细状况加以处理。首要,应当坚持合同效能的准则。只需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建立,就应当保护合同的严肃性,着重合同责任的实行。所以,在一般状况下,合同当事人以建筑材料或房地产的价格上涨或跌落为由要求进步房价或下降房价的,法院不应当支撑。应当说,在房地产商场中,建筑材料或房地产的价格上涨或跌落确实是存在的,但这种价格上涨或跌落归于正常的商场危险,而不归于国家方针性的危险。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两边当事人在签定预售合一起,是依据商场行情确认价格的,所以,当事人关于这种商场危险是能够预见的。
根据正常的商场危险所发生的房价的上涨或跌落,只能由预售方或预购方自己承当,而不能将其转嫁给另一方当事人,也不能由两边当事人分管这种危险;其次,应当坚持形式改变准则。形式改变准则是合同实行的一项重要准则,虽然我国现行法令中还没有明确规则这一准则,但学者们都遍及供认之,我国的审判实践也现已运用形式改变准则处理了有关胶葛。在房地产审判实践中,各地也基本上都将形式改变准则作为处理房地产胶葛的一项准则。例如,在商品房的价格因国家方针的改变、地方政府的房地产开发规划改变而引起的状况下,就能够依照形式改变准则处理价格胶葛。在运用形式改变准则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胶葛时,应当特别注意正确区分形式改变与正常的商场危险的差异。
(二)不能交给或不如期交给商品房胶葛的处理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胶葛中,预售方不能交给或不如期交给商品房的胶葛也占有相当大的份额。这种胶葛的构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关于这类胶葛,较难处理的问题是断定持续实行合同仍是解除合同。在预售方不能按合同交给房子的胶葛中,大都预购方都要求预售方交还房款(解除合同)并承当违约责任。当然,也有的预购方要求预售方持续实行合同并承当违约责任。关于这类胶葛,咱们以为,应当在坚持合同效能的前提下,实在保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
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时分更重要的是它的内容,一般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式两份,签定之后两边各自保存一份要好好了解清楚。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遇到了一些霸王条款,以为自己比较吃亏又不知道该怎么样处理,能够来听讼网问询律师。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必要书面吗
依据法令的有关规则,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必要采纳书面办法。在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采纳规范合同的办法,详细条款由预售方事前拟定,主要内容包含:两边当事人的状况;预售商品房的基本状况(如商品房的位于、土地运用权证号、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子建筑面积、房子结构等等);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及付出办法、期限;交给房子的日期;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胶葛的处理办法等。依据《城市房地产办理法》的规则,当事人缔结商品房预售合同后,预售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办理部门和土地办理部门挂号存案。《城市商品房预售办理办法》亦规则:“商品房预售,开发运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办理部门和土地办理部门处理挂号存案手续。”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胶葛怎么处理
在现在的房地产胶葛案子中,商品房预售合同胶葛占有相当大的份额。这类胶葛具有标的金额大、涉诉人数多、法令方针性强等特色,处理起来比较困难。从实践来看,商品房预售合同胶葛有价格胶葛、不能交给或不如期交给商品房胶葛、预售商品房转让胶葛、质量胶葛等,其间最常见的是价格胶葛和不能交给或不如期交给商品房胶葛。咱们以为,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胶葛,有必要针对不同性质的胶葛采纳不同的准则和办法。
(一)价格胶葛的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出资数额大、实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造到交给运用往往需求很长的时刻。在这段时刻内,可能会因为商场行情的改变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胶葛。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进步房价遭预购方的回绝而构成胶葛;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地产价格的跌落为由要求下降房价遭预售方的回绝而构成胶葛。现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胶葛占整个商品房预售合同胶葛的一半以上。因为法令对此尚没有明确规则,所以各地的处理办法不尽相同,有的按原合同的约好处理,有的按当事人分管危险的危险担负准则处理,有的按形式改变准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办理法实施前房地产开发运营案子若干问题的回答》中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胶葛的处理作了准则性规则。咱们以为,这个《回答》对处理《城市房地产办理法》实施之后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胶葛亦有必定的指导意义。因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胶葛的构成原因比较复杂,所以,咱们以为,不可能依照一个固定的办法处理,而应当依据详细状况加以处理。首要,应当坚持合同效能的准则。只需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建立,就应当保护合同的严肃性,着重合同责任的实行。所以,在一般状况下,合同当事人以建筑材料或房地产的价格上涨或跌落为由要求进步房价或下降房价的,法院不应当支撑。应当说,在房地产商场中,建筑材料或房地产的价格上涨或跌落确实是存在的,但这种价格上涨或跌落归于正常的商场危险,而不归于国家方针性的危险。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两边当事人在签定预售合一起,是依据商场行情确认价格的,所以,当事人关于这种商场危险是能够预见的。
根据正常的商场危险所发生的房价的上涨或跌落,只能由预售方或预购方自己承当,而不能将其转嫁给另一方当事人,也不能由两边当事人分管这种危险;其次,应当坚持形式改变准则。形式改变准则是合同实行的一项重要准则,虽然我国现行法令中还没有明确规则这一准则,但学者们都遍及供认之,我国的审判实践也现已运用形式改变准则处理了有关胶葛。在房地产审判实践中,各地也基本上都将形式改变准则作为处理房地产胶葛的一项准则。例如,在商品房的价格因国家方针的改变、地方政府的房地产开发规划改变而引起的状况下,就能够依照形式改变准则处理价格胶葛。在运用形式改变准则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胶葛时,应当特别注意正确区分形式改变与正常的商场危险的差异。
(二)不能交给或不如期交给商品房胶葛的处理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胶葛中,预售方不能交给或不如期交给商品房的胶葛也占有相当大的份额。这种胶葛的构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关于这类胶葛,较难处理的问题是断定持续实行合同仍是解除合同。在预售方不能按合同交给房子的胶葛中,大都预购方都要求预售方交还房款(解除合同)并承当违约责任。当然,也有的预购方要求预售方持续实行合同并承当违约责任。关于这类胶葛,咱们以为,应当在坚持合同效能的前提下,实在保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
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时分更重要的是它的内容,一般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式两份,签定之后两边各自保存一份要好好了解清楚。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遇到了一些霸王条款,以为自己比较吃亏又不知道该怎么样处理,能够来听讼网问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