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少计销售额计入查补年度销售额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03:09【问题】
某公司是一家上一年建立的小规模交税人,首要从事汽车配件出售。本年3月主管税务机关在查看时,发现该公司上年10月有一批产品宣布未记出售收入,形成少计应税出售额15万元,遂依法作出了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的处理决议,上述金钱该公司已于4月份申报并交纳入库。该公司在请求一般交税人资历认守时,是否要将这笔15万元的查补出售额记入年应税出售额,以判别是否到达确定规范?
【回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晰〈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资历确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告诉》(国税函[2010]139号)的规则,年应税出售额,包含交税申报出售额、稽查查补出售额、交税评价调整出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出售额和免税出售额;稽查查补出售额和交税评价调整出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出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出售额。该公司查补出售额虽然是上年10月的违规行为形成的,但相应的查补税款是在本年4月申报入库,因而,在核算年应税出售额时,应将这15万元作为本年4月的应税出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