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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立遗嘱把房产送情人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0 04:49
最近,有个新闻十分火,一男人因高血压不治身亡,还没等妻子从哀痛中走出,就意外被“小三”给告上了法庭,要求承继男人的一套房产。本来,男人生前曾悄然立下遗言,将一套房产送给了“小三”。妻子和“小三”闹上法庭,法院终究判定遗言无效。
无效。咱们经过以下事例来了解这个问题、
事例:男人死前立遗言将房产赠与“小三”
家住广西的欧先生与妻子陈女士成婚多年育有两女,因爱情不好长时间分家,分家期间和雷女士以夫妻名义同居,并且在生前立遗言将房产归雷女士迷人承继。欧先生因病逝世后,雷女士便凭该遗言诉至法院,要求承继房产。
但是在庭审中,陈女士提出,房产是他们夫妻婚内一起产业,与雷女士无关。而雷女士与欧先生长时间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是违反社会品德的,也已涉嫌重婚罪,她保存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力。关于房产的比例,陈女士着重,该房产她享有50%的比例,欧先生一切部分应由她和女儿承继,与雷女士无关。
法院判定
遗言虽系欧先生的实在意思表明,但违反了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危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应属无效。
婚内产业不是想送就能送
夫妻之间忠诚责任是最基本的责任,爱人将夫妻一起产业擅赠情人的,无论是婚内赠予,仍是立遗言由情人承继,在法律上都将归于无效。如此,自然是最大约束维护了无差错爱人的权益,一起也警示“小三”们可能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夫妻一起产业搬运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清晰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薪酬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承继或赠与所得产业(除清晰赠予一方或由一方承继的外)等归夫妻一起一切。
假如一方婚内有躲藏、搬运、变卖、毁损、浪费夫妻一起产业或许假造夫妻一起债款等严峻危害夫妻一起产业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在离婚时可要求其少分或不分;也可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要求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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