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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6 17:01

异地参保人员在其他统筹区域中止参保后在本市持续参与员工医保的,或本市员工医保参保人员停保后在其他统筹区域持续参与员工医保的,其医保联系和个人账户实践结余资金可按规则搬运。参保人员退休后,其医保联系不能搬运。
一、参保人员处理医疗保险联系和个人账户搬运的流程如下:
持自己身份证(或市民卡)至市医保经办组织窗口收取《员工跨统筹区域根本医疗保险联系搬运状况表》(以下简称《搬运表》),带上《搬运表》至转出地医保经办组织,处理医保联系和个人账户资金搬运手续。
个人账户资金到账后,持加盖转出地医保经办组织公章的《搬运表》至市医保经办组织窗口处理。假如处理医保联系和个人账户转出手续,带上转入地医保经办组织出具的搬运单及自己身份证(或市民卡),至市医保经办组织窗口处理个人账户转出和本地医保缴费年限证明手续。
二、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搬运
1、乡镇员工在同一医疗保险统筹区域(或统筹规模)内的参保单位之间活动的,其根本医疗保险联系不搬运,但伴随人事联系或薪酬联系予以改变,根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变,相关手续由新单位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组织处理;
2、乡镇员工跨统筹区域(或统筹规模)活动的,根本医疗保险联系及个人帐户资金伴随搬运,根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转入区域(规模)的有关规则履行;与根本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保障待遇亦按转入区域(规模)有关方针履行。
3、乡镇员工由已参与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进入没有发动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后,享用进入单位的医疗保障待遇;原有的根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可持续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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