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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给孩子办户口嫁给姐夫 欲离婚遭拒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7 08:16

为了能让妻子妹妹的孩子具有北京户口然后顺畅到北京上学,张先生与妻子王女士想了一招,与妻子处理“假离婚”,再与王女士的妹妹“成婚”。可是,孩子户口还没办成,王女士的妹妹却将张先生申述至法院要求离婚。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
为给孩子办户口小姨子与姐夫“成婚”
小丽是王女士的妹妹,王女士与张先生原是夫妻联系,联系一向安稳,还有一个儿子。王女士的妹妹小丽与前夫育有一子,两边于2010年7月离婚,孩子由小丽抚育。
为了让自己儿子的户籍迁入北京,小丽便找在北京的姐姐、姐夫协助。为了契合北京市的户籍管理规则,张先生与王女士想了一招,两人于2013年3月处理了离婚挂号手续,两边之子由王女士抚育。之后,张先生与小丽于2013年3月处理了成婚挂号手续。
“假离婚”再“假成婚”之后,张先生持续与王女士一同日子,小丽之子的户籍没有迁入北京。
“正牌”妻子离家出走小姨子也提出离婚
没想到的是,孩子户口没处理,张先生和王女士的“婚姻”也遇到了费事。
成婚不久,小丽因为私家原因,提出要和张先生离婚,但却遭到了张先生的回绝。无法之下,小丽只得将张先生告上了法庭。小丽诉称,自2013年3月20日两人挂号成婚后,一向没有一起寓居,之间也没有任何夫妻爱情,要求离婚。
对此,张先生称,不同意离婚是还有原因。张先生说,为了协助小丽把孩子户口落到北京,他与妻子王女士“假离婚”,与小丽领了证,但实际上一向与王女士一起寓居。2013年6月,他和王女士闹起了对立,争论之下,王女士将孩子和产业都带到了河北老家,不同意再与他复婚,这一来,二人真成了“陌生人”。
面临小丽的申述,张先生要求,除非王女士将自己的孩子带回北京上学,不然不同意和小丽离婚。
法院准予两边离婚法官:假离婚有危险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判定准予小丽和张先生离婚。张先生一会儿成了“孤家寡人”。
办案法官表明,成婚挂号应以爱情为根底。在本案中,王女士妹妹小丽与张先生虽系自愿成婚,可是为躲避国家有关户籍管理的规则到达为孩子搬迁户籍的意图而挂号成婚,并非以爱情为根底,且两边挂号成婚后亦未建立起夫妻爱情,这种婚姻联系若持续保持,有违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法官提示称,为躲避国家的相关方针以及规则而处理假成婚、假离婚,简单引发相应的法令危险,切勿为了贪心一时之利而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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