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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合同无效的种类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1 15:41
在实践中,咱们许多人或许都会接触到有关工程造价合同无效的品种这类的问题,可是由于咱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有许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关于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工程造价合同无效的品种有哪些。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法释[2004]14号)的规则,一共有五种状况或许导致修建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一)承包人未获得修建施工企业资质或许逾越资质等级的建造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为了加强对修建活动的监督办理,保护公共利益和修建市场秩序,确保建造工程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建造工程质量办理条例》、《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条例》等法令、行政法规,建造部公布了《修建业企业资质办理规则》。依据该规则,修建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依照工程性质和技能特色别离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依照规则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能够接受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能够对所接受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悉数自行施工,也能够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能够接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造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能够对所接受的专业工程悉数自行施工,也能够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能够接受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依据上述规则,承包人承包工程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承包人未获得修建施工企业资质或许逾越资质等级的建造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二)没有资质的实践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修建施工企业名义的建造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方式运用有法定资质的修建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定的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的状况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对此做了制止性的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第二十六条规则,承包修建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获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答应的事务规划内承包工程。制止修建施工企业逾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答应的事务规划或许以任何方式用其他修建施工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制止修建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答应其他单位或许个人运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也清晰规则,没有资质的实践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修建施工企业名义的,所签署的建造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三)建造工程有必要进行投标而未投标或许中标无效的建造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造项目包含项目的勘测、规划、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造有关的重要设备、资料等的收购,有必要进行投标:
(一)大型基础设备、公用事业等联系社会公共利益、大众安全的项目;
(二)悉数或许部分运用国有资金出资或许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运用国际组织或许外国政府告贷、帮助资金的项目。
为了清晰上述有必要进行投标项目的规划,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了《工程建造项目投标规划和规划规范规则》,对有必要进行投标的工程建造项目的详细规划和规划规范做了十分详细的规则。依据该规则:
(一)所谓“联系社会公共利益、大众安全的基础设备项目”的规划包含: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动力等动力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3)邮政、电信纽带、通讯、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管理、水土保持、水利纽带等水利项目;
(5)路途、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备项目;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其他基础设备项目。
(二)所谓“联系社会公共利益、大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规划包含: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明等项目;
(3)体育、旅行等项目;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商品住宅,包含经济适用住宅;
(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三)所谓“运用国有资金出资项目”的规划包含:
(1)运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运用归入财政办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造基金的项目;
(3)运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而且国有资产出资者实践具有控制权的项目。
(四)所谓“国家融资项目”的规划包含:
(1)运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2)运用国家对外告贷或许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3)运用国家政策性告贷的项目;
(4)国家授权出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五)所谓“运用国际组织或许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规划包含
(1)运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告贷资金的项目;
(2)运用外国政府及其组织告贷资金的项目;
(3)运用国际组织或许外国政府帮助资金的项目。
期望经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关于工程造价合同无效的品种的一些相关的问题有愈加深化的了解。如果您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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