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系列问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5 06:12
鉴于许多网友咨询有关家庭暴力方面的法令问题,经听讼网小编收拾首要是以下一些法令问题,现以问答方法提供给各位法令咨询者。
1.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家庭暴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家庭暴力指一般意义上的家庭暴力,无度的约束,只需有暴力行为,不论有无结果,就构成家庭暴力。狭义的家庭暴力仅指法令意义上的家庭暴力。
2.我国有无专门的家庭暴力避免法?
答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发动立法。有关法令散见于各个单项法规之中。
3.构成家庭暴力要素有哪些?
答:一般包含:愤恨、损伤目的、损伤行为、损伤结果。
4.哪些人具有家庭暴力主体资格?
答:具有现有或许曾经有婚姻联系、同居联系、爱情联系等亲密联系的当事人都可具有家庭暴力主体资格。一般,家庭暴力避免法适用于家庭及其近亲属之间,但依据家庭暴力避免法的立法精力和宗旨,关于具有同居、爱情及其他亲密联系的相关者,可准用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相关条款。
5.在哪些地方发作的暴力应归入家庭暴力?
?
答:关于家庭暴力的界定,原则上应以“家庭场所”为标准。其首要指当事人私家生活空间规模,不限于典型的家庭生活空间。例如,家庭成员在游览途中相互之间发作的暴力当属家庭暴力。
6.常见家庭暴力有哪些类型?
答:身体暴力。指直接导致肢体苦楚或损伤的行为,首要有:推、掌掴、打、拉扯头发、咬、扭绞手臂、拳打脚踢、以物品进犯、烧、刺、射、投毒等,还包含逼迫行为和人身约束。
性暴力。这是指违反另一个人的性志愿和性自主权逼迫施行并导致性损伤的各种景象,首要包含:未经赞同的性触摸、克扣性或逼迫性的性触摸、进犯性器官、逼迫观看与性有关的画面或行为、降低受害人品格的性行为等。
精力暴力。指施以言语或非言语上的要挟,使别人心生惊骇而遭受心思损伤及生活在或许遭受暴力的暗影下的各种行为,首要包含:操控或约束结交,作业,外出,逼迫孤立,关紧锁,逼迫观看暴力画面或行为,钳制、要挟损伤身体或别人,恫吓,要挟自杀,打扰,损伤宠物,破坏资产等方法致使受害者感触心思苦楚,还包含惯常性的矫化、美化、贬损、侮辱、鄙视或许以其他方法损伤别人自尊心的行为。
7.我国的家庭暴力的意义是指哪些?
答:对此,我国持狭义说,依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将其界定为:“指行为人以殴伤、绑缚、摧残、强制约束人身自由或许其他手法,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力等方面构成必定损伤结果的行为。”
8.我国是否有反家庭暴力的法令标准系统?
答:已构成,散见《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证法》、《未成年人保证法》、《老年人权益保证法》、《公民调解法》等
9.立法问题仍是法令问题?
答: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令没有发挥应有效果首要是有法不依、法令不严构成的。如发作家庭暴力后,底层派出所不出警,敷衍了事,乃至存在成见:以为“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所以,严格法令是解决问题的要害。
1.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家庭暴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家庭暴力指一般意义上的家庭暴力,无度的约束,只需有暴力行为,不论有无结果,就构成家庭暴力。狭义的家庭暴力仅指法令意义上的家庭暴力。
2.我国有无专门的家庭暴力避免法?
答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发动立法。有关法令散见于各个单项法规之中。
3.构成家庭暴力要素有哪些?
答:一般包含:愤恨、损伤目的、损伤行为、损伤结果。
4.哪些人具有家庭暴力主体资格?
答:具有现有或许曾经有婚姻联系、同居联系、爱情联系等亲密联系的当事人都可具有家庭暴力主体资格。一般,家庭暴力避免法适用于家庭及其近亲属之间,但依据家庭暴力避免法的立法精力和宗旨,关于具有同居、爱情及其他亲密联系的相关者,可准用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相关条款。
5.在哪些地方发作的暴力应归入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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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家庭暴力的界定,原则上应以“家庭场所”为标准。其首要指当事人私家生活空间规模,不限于典型的家庭生活空间。例如,家庭成员在游览途中相互之间发作的暴力当属家庭暴力。
6.常见家庭暴力有哪些类型?
答:身体暴力。指直接导致肢体苦楚或损伤的行为,首要有:推、掌掴、打、拉扯头发、咬、扭绞手臂、拳打脚踢、以物品进犯、烧、刺、射、投毒等,还包含逼迫行为和人身约束。
性暴力。这是指违反另一个人的性志愿和性自主权逼迫施行并导致性损伤的各种景象,首要包含:未经赞同的性触摸、克扣性或逼迫性的性触摸、进犯性器官、逼迫观看与性有关的画面或行为、降低受害人品格的性行为等。
精力暴力。指施以言语或非言语上的要挟,使别人心生惊骇而遭受心思损伤及生活在或许遭受暴力的暗影下的各种行为,首要包含:操控或约束结交,作业,外出,逼迫孤立,关紧锁,逼迫观看暴力画面或行为,钳制、要挟损伤身体或别人,恫吓,要挟自杀,打扰,损伤宠物,破坏资产等方法致使受害者感触心思苦楚,还包含惯常性的矫化、美化、贬损、侮辱、鄙视或许以其他方法损伤别人自尊心的行为。
7.我国的家庭暴力的意义是指哪些?
答:对此,我国持狭义说,依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将其界定为:“指行为人以殴伤、绑缚、摧残、强制约束人身自由或许其他手法,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力等方面构成必定损伤结果的行为。”
8.我国是否有反家庭暴力的法令标准系统?
答:已构成,散见《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证法》、《未成年人保证法》、《老年人权益保证法》、《公民调解法》等
9.立法问题仍是法令问题?
答: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令没有发挥应有效果首要是有法不依、法令不严构成的。如发作家庭暴力后,底层派出所不出警,敷衍了事,乃至存在成见:以为“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所以,严格法令是解决问题的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