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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0 09:56
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则有哪些?信任很多人对此也不知道,那就一起来看看听讼网小编带来的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则有哪些的内容吧!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则有哪些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则,凡违法现实清楚、依据确凿,当事人无异议的案子,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许处以正告的行政处罚,能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议。
二、履行过程
(一)适用简易程序做出行政处罚时,法律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法律证》。
(二)法律人员在查询承认违法现实后,有必要填写《现场查看笔录》,制造《行政处罚决议书》和《送达回执》,当场交当事人签收。依据案情,法律人员能够搜集必要的依据或制造对相关人员的《查询笔录》。
(三)对发现的假劣药品(伪劣器械)应监督当事人毁掉,并记录在案。
(四)法律人员应在《行政处罚决议书》中书面责令当事人改正或期限改正违法行为。
(五)法律人员不得当场收缴罚款,但以下状况在外: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过后难以履行的;
3.在遥远、水上、交通不便区域,当事人交纳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要求当场交纳的。
(六)行政机关及其法律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有必要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回绝交纳。
(七)法律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八)简易程序完成后,法律文书应在七日内交地点处室存案(市局由食品药品稽查队队长报分担局长,县(市)区局由局长审阅后在《送达回执》补白栏内签署定见)。
三、法律文书存案归档
存案归档文书有:《当场行政处罚决议书》、罚款收据存根、《送达回执》以及其他必要的依据资料。
简易程序檀卷每月组成一本卷宗,顺号摆放,交档案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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