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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程序和所需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3 17:58
就事根据:
    《公司法》、《公司挂号管理条例》
就事部分:
    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就事条件:
    1、有限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闭幕;
    2、各兼并公司至少在报纸上登载兼并布告三次,且自第一次布告之日起已满90天;
    3、各兼并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产业清单;
    4、各兼并公司已清偿债款或许对债款供给了相应的担保;
    5、各兼并公司之间缔结兼并协议。
提交文件:
    一、存续公司改变挂号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改变挂号请求书》;
    2、兼并后公司新规章或许公司规章修正案;
    3、各公司股东会关于兼并的抉择;
    4、各兼并公司缔结的兼并协议;
    5、各兼并公司自作出兼并抉择之日起30日内涵报纸上登载兼并布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6、各兼并公司清偿债款和债款担保状况的阐明;
    7、兼并后注册资本改变的,提交具有法定资历的验资组织出具的验资证明;
    8、新股东的法人资历证明或许自然人身份证明;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被吸收公司刊出挂号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刊出挂号请求书》;
    2、各兼并公司股东会关于兼并的抉择;
    3、各兼并公司缔结的兼并协议;
    4、各兼并公司自作出兼并抉择之日起30日内涵报纸上登载兼并布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5、各兼并公司债款清偿或许债款担保状况的阐明;
    6、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就事程序: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许托付的署理人凭有关署理证明向挂号机关请求,挂号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挂号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企业挂号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挂号机关缴交挂号费,收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许收取《企业挂号驳回通知书》
就事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规范:
    1、挂号费按注册资本核算,1000万元以内部分按0.8‰收费,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部分按0.4‰收费,1亿元以上部分不收取费用。已按注册资本核算交纳的挂号费部分,不再收费。
    2、注册资本无变化的,收取改变挂号费100元。
    3、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个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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