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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折价转让怎么缴税,如何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8 08:27

假如企业发作股权转让,将法人股悉数转换为职工股,股权折价转让怎样交税,怎么核算?出资方与被出资方的管帐怎么处理?下面就让咱们一同来看看吧!
1、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本钱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含现金、非钱银财物或许权益等方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赢利或税后提存的各项金额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同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10〕79号)
股权本钱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出资入股时向被出资企业实践交给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践付出的股权转让金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出资丢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0年第6号)规则,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出资所发作的丢失,在经承认的丢失发作年度,作为企业丢失在核算企业应交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并自2010年1月1日起履行。该规则发布曾经企业发作的没有处理的股权出资丢失,能够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
3、出资方管帐处理:借:银行存款贷:长时间股权出资
4、被出资方的管帐处理:被出资方因是股东改变,因而不作管帐处理,应到工商局作股权改变手续。
(一)关于原股东获得转让收入后,依据持股份额先清收债款、偿还债款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交税所得额的核算公式为:应交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当的债款总额 原股东所回收的债款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份额。其间,原股东承当的债款不包含敷衍未付股东的赢利(下同)。
(二)关于原股东获得转让收入后,依据持股份额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款债款进行分配的,应交税所得额的核算公式为:
应交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获得股权转让收入 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款收入-原股东承当公司债款开销-原股东向公司出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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