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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有什么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2 18:07
人事争议裁定有什么要求
榜首、办案规矩中清晰指定了以下争议适用于人事争议规模:
(一)企业、个别经济安排、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安排与劳作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树立劳作联系的劳作者之间,因承认劳作联系,缔结、实行、改变、免除和停止劳作合同,工作时间、歇息度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以及劳作保护,劳作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等发作的争议;
(二)施行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办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实行聘任合同发作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树立人事联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停止人事联系以及实行聘任合同发作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树立人事联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停止人事联系以及实行聘任合同发作的争议;
(五)戎行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任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实行聘任合同发作的争议;
(六)法令、法规规矩由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裁定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第二、办案规矩中对人事争议请求受理条件做了清晰规矩:
1、请求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联系;
2、请求裁定的人事争议是否归于裁定委员会的受理规模;
3、该人事争议是否归于本裁定委员会统辖;
4、请求书及有关资料是否齐备并契合要求;
5、裁定请求是否契合请求裁定的时效规矩。
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子,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令为准绳,先行调停,及时判决,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手续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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