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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9 10:55
乡镇土地运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纳税目标,以实践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根据,按规则税额对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会计分录
计提
借:管理费用--土地运用税
贷:应缴税费--应缴土地运用税交纳
借:应缴税费--应缴土地运用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适用税额各地的规范不一致,详细事宜请您咨询您所在地的当地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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