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及量刑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9 08:08
致读者:
将自己不专业的作业交给专业的人去办,最大程度的削减自己的丢失,争夺自己最大的合法利益。
交通闯祸罪的确认及量刑规范
一、交通闯祸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交通闯祸罪(刑法第133条),是指违背交通处理法规,因而发作严峻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职责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略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三)片面要件:本罪片面方面表现为过错,包含疏忽大意的过错和过于自信的过错。也便是当事人对作业的发作片面上不存在成心或许听任事情的发作。
(四)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背交通运输处理法规,因而发作严峻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大丢失的行为。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彼此不可分割的要素组成的:
1、有必要有违背交通运输处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施行了违背交通运输处理法规的行为,这是发作交通事端的原因,也是承当处分的法令根底。
2、有必要发作严峻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的严峻后果。未构成法定的严峻后果的,不构本钱罪。
3、严峻后果有必要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违背规章制度,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有必要发作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预备载人装货至结尾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品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二、法条及司法解说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背交通运输处理法规,因而发作严峻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或许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逝世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司法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闯祸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2000.11.15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办交通闯祸犯罪活动,依据刑法有关规则,现将审理交通闯祸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解说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许非交通运输人员,违背交通运输处理法规发作严峻交通事端,在辨明事端职责的根底上,关于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二条 交通闯祸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一)逝世一人或许重伤三人以上,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的;
(二)逝世三人以上,负事端平等职责的;
(三)构成公共产业或许别人产业直接丢失,负事端悉数或许主
要职责,无能力补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闯祸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并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以交通闯祸罪科罪处分: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驭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驭资历驾驭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设备不全或许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驭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许已作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驭的;
(五)严峻超载驾驭的;
(六)为躲避法令追查逃离事端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说第二条第一款规则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则的景象之一,在发作交通事端后,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闯祸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归于“有其他特别恶劣 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逝世二人以上或许重伤五人以上,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的:
(二)逝世六人以上,负事端平等职责的;
(三)构成公共产业或许别人产业直接丢失,负事端悉数或许主 要职责,无能力补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逝世”,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过后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逝世的景象。交通肇过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许搭车人指派闯祸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逝世的,以交通闯祸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过后为躲避法令追查,将被害人带离事端现场后躲藏或许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逝世或许严峻残疾的,应当别离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则,以成心杀人罪或许成心伤害罪科罪处分。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许机动车辆承包人指派、强令别人违章驾驭构成严峻交通事端,具有本解说第二条规则景象之一的,以交通闯祸罪科罪处分。
第八条 在实施公共交通处理的规模内发作严峻交通事端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说的有关规则处理。
在公共交通处理的规模外,驾驭机动车辆或许运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许致使公共产业或许别人产业遭受严峻丢失,构成犯罪的,别离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则科罪处分。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本地实际状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起伏内,确认本地区履行本解说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规范,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存案。
三、事端发作后应怎么处理
发作交通事端后,涉嫌交通闯祸罪的,当事人应当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
(一)关于闯祸方
在事端发作后,闯祸方应当保护好现场,及时的报警,活跃参加对受伤人员的救治,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遇到问题,要活跃的面临,不要企图躲避法令的制裁,不然可能会因而给自己带来更晦气的影响。报警后参加对受伤人员的救治,不要脱离现场或许受害人救治的医院,公安机关作业人员抵达后,要活跃合作其作业,照实陈说。
(二)关于被危害方
事端的发作,都不是事端两边乐意看到的。已然事端现已发作,危害的成果也现已发生,被危害方人员应活跃救治伤员,安稳自己的心情,防止因心情激动,做出不适当的行为,构成新的违法犯罪的状况。防止给己方构成晦气的影响。
(三)关于补偿
闯祸方构成交通闯祸罪的状况,补偿的规模限于对方的直接的经济丢失,关于直接丢失,能够不补偿。可是事端的两边能够对补偿的金额及规模进行洽谈,以到达两边都能够承受的作用。关于事端发作后,两边都可向律师寻求协助,律师能够给事端两边供给法令咨询服务及其他服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量将自己的丢失降到最低,为自己争夺最大的合法利益。
将自己不专业的作业交给专业的人去办,最大程度的削减自己的丢失,争夺自己最大的合法利益。
交通闯祸罪的确认及量刑规范
一、交通闯祸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交通闯祸罪(刑法第133条),是指违背交通处理法规,因而发作严峻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职责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略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三)片面要件:本罪片面方面表现为过错,包含疏忽大意的过错和过于自信的过错。也便是当事人对作业的发作片面上不存在成心或许听任事情的发作。
(四)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背交通运输处理法规,因而发作严峻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大丢失的行为。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彼此不可分割的要素组成的:
1、有必要有违背交通运输处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施行了违背交通运输处理法规的行为,这是发作交通事端的原因,也是承当处分的法令根底。
2、有必要发作严峻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的严峻后果。未构成法定的严峻后果的,不构本钱罪。
3、严峻后果有必要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违背规章制度,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的行为,有必要发作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预备载人装货至结尾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品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二、法条及司法解说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背交通运输处理法规,因而发作严峻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丢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或许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逝世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司法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闯祸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2000.11.15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办交通闯祸犯罪活动,依据刑法有关规则,现将审理交通闯祸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解说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许非交通运输人员,违背交通运输处理法规发作严峻交通事端,在辨明事端职责的根底上,关于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二条 交通闯祸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一)逝世一人或许重伤三人以上,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的;
(二)逝世三人以上,负事端平等职责的;
(三)构成公共产业或许别人产业直接丢失,负事端悉数或许主
要职责,无能力补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闯祸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并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以交通闯祸罪科罪处分: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驭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驭资历驾驭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设备不全或许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驭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许已作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驭的;
(五)严峻超载驾驭的;
(六)为躲避法令追查逃离事端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说第二条第一款规则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则的景象之一,在发作交通事端后,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闯祸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归于“有其他特别恶劣 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逝世二人以上或许重伤五人以上,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的:
(二)逝世六人以上,负事端平等职责的;
(三)构成公共产业或许别人产业直接丢失,负事端悉数或许主 要职责,无能力补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逝世”,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过后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逝世的景象。交通肇过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许搭车人指派闯祸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逝世的,以交通闯祸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过后为躲避法令追查,将被害人带离事端现场后躲藏或许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逝世或许严峻残疾的,应当别离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则,以成心杀人罪或许成心伤害罪科罪处分。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许机动车辆承包人指派、强令别人违章驾驭构成严峻交通事端,具有本解说第二条规则景象之一的,以交通闯祸罪科罪处分。
第八条 在实施公共交通处理的规模内发作严峻交通事端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说的有关规则处理。
在公共交通处理的规模外,驾驭机动车辆或许运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许致使公共产业或许别人产业遭受严峻丢失,构成犯罪的,别离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则科罪处分。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本地实际状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起伏内,确认本地区履行本解说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规范,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存案。
三、事端发作后应怎么处理
发作交通事端后,涉嫌交通闯祸罪的,当事人应当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
(一)关于闯祸方
在事端发作后,闯祸方应当保护好现场,及时的报警,活跃参加对受伤人员的救治,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遇到问题,要活跃的面临,不要企图躲避法令的制裁,不然可能会因而给自己带来更晦气的影响。报警后参加对受伤人员的救治,不要脱离现场或许受害人救治的医院,公安机关作业人员抵达后,要活跃合作其作业,照实陈说。
(二)关于被危害方
事端的发作,都不是事端两边乐意看到的。已然事端现已发作,危害的成果也现已发生,被危害方人员应活跃救治伤员,安稳自己的心情,防止因心情激动,做出不适当的行为,构成新的违法犯罪的状况。防止给己方构成晦气的影响。
(三)关于补偿
闯祸方构成交通闯祸罪的状况,补偿的规模限于对方的直接的经济丢失,关于直接丢失,能够不补偿。可是事端的两边能够对补偿的金额及规模进行洽谈,以到达两边都能够承受的作用。关于事端发作后,两边都可向律师寻求协助,律师能够给事端两边供给法令咨询服务及其他服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量将自己的丢失降到最低,为自己争夺最大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