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人事处关于调整遗属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7 21:47

校园各相关部分:
为切实做好遗属日子补助作业,使校园已故教职员工的遗属基本日子得到确保,依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员工逝世后遗属日子困难补助规范的告诉》(川人办发[2007]294号)文件精力,现将调整员工遗属日子补助规范的有关间题告诉如下:
一、补助准则、补助目标、补助费计发系数依照《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员工逝世后遗属日子困难补助规范的告诉》(川人办发[2007]294号)文件规则履行。
二、文件规则遗属日子补助费要以遗属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金为计发基数。为易于操作:
遗属户籍在成都市、直辖市、外省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计发基数依照成都市实践每月的最低日子保证规范履行。
遗属户籍在绵阳市和省内外其他地市州的,计发基数依照绵阳市实践每月的最低日子保证规范履行。
三、为便利统一管理,校园一起展开遗属日子补助的复检作业。请各相关部分告诉现享用遗属日子补助人员于2008年3月15日前带着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人事处人事科处理。
四、本告诉从二○○六年七月一日起履行。川人函〔1981〕053 号、川人发〔1981〕033 号、川人工〔1985〕42 号、川人工〔1986〕15 号、川人福〔1989〕3 号、川人福函〔1990〕3 号、川人福〔1994〕2 号文件一起中止履行。
校园人事处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