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8 18:14
申述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哪些呢,申述主体指的是什么,申述期限是多久,申述理由是怎样的。只需你好好阅览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期望你的问题可以方便的处理。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一、申述主体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判定、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许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述,可是不能中止判定、裁决的履行;案外人以为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判定、裁决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述;申述可以托付律师代为进行。
二、申述期限
申述期限到惩罚履行结束后两年内,超出两年提出申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受理:或许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在规则的期限内提出申述,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归于疑问、杂乱、重大案子的。
三、申述理由
(1)有新的根据证明原判定、裁决确定的现实确有过错,或许影响科罪量刑的;
(2)据以科罪量刑的根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扫除的;
(3)证明案子现实的首要根据之间存在对立的;
(4)首要现实根据被依法改变或许吊销的;
(5)确科罪名过错的;
(6)量刑显着不妥的;
(7)违背法令关于溯及力规则的;
(8)违背法令规则的诉讼程序,或许影响公平裁判的;
(9)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子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申述应当提交的资料
(1)申述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状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述的现实与理由;
(2)原一、二审判定书、裁决书等法令文书。通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许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定书、裁决书;
(3)其他相关资料。以有新的根据证明原判定、裁决确定的现实确有过错为由申述的,应当一起附有相关根据资料;请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头绪或许资料。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刑事案子申述的条件有哪些”的法令知识。遇到此类问题,请你仔细阅览以上内容。那么期望以上听讼网小编为你供给的答案可以处理你的问题。假如你的状况比较杂乱,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令咨询。
一、申述主体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判定、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许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述,可是不能中止判定、裁决的履行;案外人以为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判定、裁决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述;申述可以托付律师代为进行。
二、申述期限
申述期限到惩罚履行结束后两年内,超出两年提出申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受理:或许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在规则的期限内提出申述,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归于疑问、杂乱、重大案子的。
三、申述理由
(1)有新的根据证明原判定、裁决确定的现实确有过错,或许影响科罪量刑的;
(2)据以科罪量刑的根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扫除的;
(3)证明案子现实的首要根据之间存在对立的;
(4)首要现实根据被依法改变或许吊销的;
(5)确科罪名过错的;
(6)量刑显着不妥的;
(7)违背法令关于溯及力规则的;
(8)违背法令规则的诉讼程序,或许影响公平裁判的;
(9)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子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申述应当提交的资料
(1)申述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状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述的现实与理由;
(2)原一、二审判定书、裁决书等法令文书。通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许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定书、裁决书;
(3)其他相关资料。以有新的根据证明原判定、裁决确定的现实确有过错为由申述的,应当一起附有相关根据资料;请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头绪或许资料。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刑事案子申述的条件有哪些”的法令知识。遇到此类问题,请你仔细阅览以上内容。那么期望以上听讼网小编为你供给的答案可以处理你的问题。假如你的状况比较杂乱,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