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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应具备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0 13:06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应具有的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3年以上;
(三)近3年房子修建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许累计完结与此适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接连3年修建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上一年房子修建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许完结与此适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有职称的修建、结构、财政、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间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七)工程技术、财政、计算等事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所出售中实行了《住所质量保证书》和《住所
运用说明书》准则;
(九)未发生过严重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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