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有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14:39土地确权是对土地二轮承揽方针执行十多年后的再次完善,江苏省靖江市马桥镇在作业中遇到大众反映较多的问题首要会集在地块权属、地块面积、家庭成员等方面。需求确权人员把握相关方针,充沛尊重大众志愿、量体裁衣、妥善化解,推进确权作业的顺畅施行。下面是关于乡村土地确权的13个问题:
地块权属方面
代耕代种。大致分为两种状况:一种是承揽农户承当相应的农业生产成本,享用相应的农业生产收入,一同自己承当农业税费或享用粮食补助;一种是承揽农户将生产权、收益权进行搬运,不承当农业生产成本,也不享用农业生产收入,即不具有经营权,仅仅保留了土地承揽经营权的基本权力——承揽权,因而也保留了承揽权顺便的权力和责任——承当农业税费或享用粮食补助。关于上述状况,乡村一般有较为共同的知道,无论是从头分田、年终流通分配等,仍是收取农业水电费、筹资筹劳等,均视同农户终年在家,由原户主享用或承当。因而,在确权过程中,代耕代种地块的权属应归原承揽户全部,代为播种农户仍依照自己自身的承揽地确权,即“各确各的权”。确权过程中之所以产生胶葛,首要牵涉代耕代种期间,部分代耕户为原户主承当了必定的农业税费、水电费、筹资筹劳等,他们不肯意无偿返还权属。也有的农户提出经过多年代耕,土地肥力上升,也应相应补偿。关于以上胶葛,一般支撑对代缴农业税费要求的补偿,不支撑地力上升要求的补偿。按此办法处理该类胶葛,大众一般无异议。
相互调田
在农户自己看来,这种调田办法现已完成了土地承揽经营权的搬运,但在法令和方针上,有的不契合《乡村土地承揽法》、《乡民委员会自治法》的规则程序。因而,在确权过程中,既要妥善照顾到农户的爱情和利益,又要实在契合法令、契合方针,把两者兼顾好。关于二轮承揽之后农户暗里调田的,原则上应返还权属,即“先偿还、再确权”。假如两边能洽谈维持现状的,可以按现状确权,即依照暗里调整过的地块和面积确权,但需求处理转让或交换手续,转让的还需经发包方赞同,并经村委会签章认可后,再行确权,即“先转让、再确权”;假如面积不等,面积较少一方提出经济补偿要求的,可和谐进行恰当补偿处理。假如两边不能洽谈按现状处理的,则依照二轮承揽时各户原有地块和面积确权。两边争论不下,又不赞同以上计划的,可暂缓确权,待两边胶葛处理后进行确权。
弃耕后要田
这些弃耕又要田的农户一般都是经济状况较好、较早迁往乡镇的家庭,大众和确权的村组干部在爱情上难以承受返还其承揽权的要求。但依据确官僚“长期化”、“固化”的方针,不能由于其从前抛荒弃种的短期行为,而使其失掉这份持久的、要固化的财产权。这儿需求做好村组干部的思想作业,全部以方针为绳尺。因而,关于弃田后再要田的农户,应分状况进行处置:从前清晰抛弃责任田,村委会有申请书、供认书的,在本轮承揽期内不确权;对举家迁入设区以上城市的,可发动其抛弃要地诉求,收归团体;对举家迁入小乡镇的,尊重其志愿,发动其与现播种农户洽谈处理,一同予以必定的经济补偿;关于不肯抛弃、洽谈未果的,暂缓颁证,待胶葛处理后再确权。
承揽地被部分征
确权中会遇到的对立是:有的村组以为承揽犁地是团体全部,因而将部分承揽地的征地补偿费在全组农户中依照人口、承揽地面积等进行分配,没有和被征承揽地肯定挂钩。现在被部分征地的农户对确权作业提出要求:要么从头分地,要么从头分钱。承揽地部分征收可以这样处理: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农户享用的,已征面积不确权,其他未征收面积确权;由其他农户同享的,可以依据农户要求,依照现有人口从头分配未征地面积后再确权,即“先调田、再固化”。对正在处理征收手续,在可以预见的较短时刻内可以办好手续的,可以不确权;假如征收手续处理时刻不承认,则可以先确权,待征收时在“土地确权处理体系”中进行改动挂号。
会集寓居
会集寓居是指在新乡村建造中,少量农户呼应政府召唤,撤除曩昔住在村组内的散居房子,搬进统一规划建造的会集寓居点。会集寓居仅仅改动了农户的宅基地,没有改动农户的承揽经营权和承揽地。但关于规划建造会集寓居点的村组来说,其承揽经营权和承揽地现已改动了。现在会集寓居的试点中,一般有两种用地形式:一是征收,二是暂时用地,即视同流通,每年付出流通费。关于征收形式,已办征地手续的不确权;可预见近期不能处理征收的,可以“确股确利”。关于暂时用地形式,原则上要尊重农人志愿确权确地到户,假如大众有要求,也可以“确股确利”。待处理征收手续后,在“土地确权处理体系”中挂号转出,即“先确权、再转出”。关于会集寓居的剩地步,一般失掉了原有的地貌特征和权属四至,可以“确股确利”,也可作为流通地,在该组全部农户中依照原分田面积分摊,进行确权。
地块面积方面
承揽面积。承揽面积的确认是确权作业的中心。承揽面积首要是依据二轮承揽材料承认的。关于二轮承揽材料完善的村组,先依照二轮承揽材料承认合同面积;在此基础上,再与计税面积(或粮食补助面积,下同)核对,合同面积一般应等于计税面积。假如不等,需寻觅原因,除掉不合理部分或添加面积。当合同面积大于计税面积,分为实践削减和藏田两种状况,实践削减应依照小者确权,藏田应依照大者确权。当合同面积小于计税面积,分为实践添加和骗得补助两种状况,实践添加应依照大者确权,骗得补助依照小者确权。关于除掉的不合理面积,依据确权方针,可以仍归原农户播种,不影响运用权,可是不能确权。关于二轮承揽材料不太完善的村组,有各户二轮承揽合同面积和分田面积,但没有每个地块的合同面积,因本次确权需求确到每个详细地块,应先倒轧复原出该户每个地块合同面积,即“先复原、再确权”。关于二轮承揽材料什么都没有的村组,主张采纳实践丈量的办法,将丈量面积作为分田面积,将计税面积(或粮食补助面积)作为合同面积,倒轧复原出该户每个地块合同面积,即“先丈量、再确权”。实测或图解丈量后,实践丈量面积有时会呈现和合同面积距离较大的状况,需求经过比对寻觅原因,是否存在指界、勾图、核算等差错,终究要得到合了解说。假如是相邻两户,平等的劳动人口,呈现有差异的面积,则需求考虑丈量的差错规模,在丈量规模内可作细节微调,以削减不必要的对立。需求留意的是,绝不能为了使实测面积和合同面积相符,而随意调整实测面积,有必要注重不同。
流通地块
关于没有改动界址特征的流通地块,可以直接经过丈量确权。关于失掉界址的流通地块,一般只能丈量整个流通地块,进行四点或多点定位,得出大地块面积。四至可以标示大地块四至,该地块各户共有一个地块编码,归于该地块的原承揽农户共有(不是全组共有)。各户的确权面积,即各户实测面积应等于合同面积或分田面积。关于丈量溢出面积(实测面积-合同面积或分田面积),分为两种状况:一是有分田面积的,依据实践分田面积分摊给农户,一般不做团体回收,不与民争利,即“先分摊、再确权”;分摊办法是各户实测面积=流通地块实测总面积÷流通地块合同面积或分田面积×各户合同面积或分田面积。二是没有分田面积的,大于合同面积的溢出面积作为团体机动地处理;大众强烈要求分摊的,也可进行分摊。实践中也会呈现相反状况,即实测面积小于合同面积或分田面积的,则需求折算后承认各户实测面积,即“先折算、再确权”。折算办法是:各户实测面积=流通地块实测总面积÷流通地块合同面积或分田面积×各户合同面积或分田面积。关于流通地块,《公示图》中应注明 “流通地”或“共有地”字样,应注明该地块合同总面积、分田总面积、实测总面积、机动地面积,且契合逻辑联系,即实测面积减去合同总面积(或分田总面积)=机动地面积。机动地面积应一同在《公示表》中最终栏列出,使全部地块都在表中,让大众看得清清楚楚。
零田
零田是指大田之外的自留地、找足地、边角地等。有的乡民小组将其归入二轮承揽面积,有的乡民小组没有归入二轮承揽规模;有的田有四至特征、有的田没有四至特征。因而,可以大致区别三种状况处理:关于归入二轮承揽面积且分得清界址的,指界确权;关于归入二轮承揽面积、分不清界址的,以原合同面积确权,溢出面积分摊农户或作为团体机动地;没有归入二轮承揽面积的,不论有无界址,均作为团体机动地处理,不确权。
宅基地、竹园
二轮承揽时,有些当地将部分宅基地、竹园面积计入了二轮承揽面积,首要是这些村组宅基地、竹园面积较大,超越了乡村认可的0.4亩,对超越的面积,其时便作为承揽面积。依据确权方针,宅基地、竹园抵算面积不确权。可是这样就发生了对立:二轮承揽时合同地块数和面积均包含宅基地、竹园抵算面积在内,现在实测地块数和面积均不包含在内。可以这样处置:在《查询了解归户表》中应计算宅基地、竹园抵算面积,作为一个地块,这样才能与二轮承揽总地块和总面积相符;相应地,在《公示表》中每户的地块最终栏设定为宅基地栏,列出二轮承揽抵算合同面积,实测面积为零,一同标示“不确权”字样,在《公示图》中不需表现;颁布新的《土地承揽经营权证书》时,在二轮承揽面积栏显现宅基地、竹园抵算面积,实测栏该项面积为零。这样,既确保契合农业部规程,又契合当地特色,便于大众的了解。
现场指界
界便是地块四至,是指详细地块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相邻物、相邻户。现场指界是指确权作业中,由镇、村、组干部和了解状况的党员大众、机耕手、参加分田的老同志共同指界,对承揽地现状进行区别权属和四至,使丈量人员进行实测定位或图解勾线。现场指界需求留意的事项有:两户的界址点一般在田埂中心,假如分田时没有将田埂计入,指界时可以从田埂内侧定位;关于一户接连几个地块的,特别留意辨明跨田块、跨水沟、跨路途的界址;关于田头有建筑物、水泥场、旱谷物栽培的,原则上依据二轮承揽丈田状况确权在内,假如疆土“二调图”、印象图上现已变成建造用地,则不宜指界在内;关于有些边田存在的暗里扩田现象,大众有定见的需依据二轮承揽状况予以除掉,但不影响持续运用;关于新做路途、途径,村队现已补偿的,可直接予以除掉。总归,指界联系到权属和丈量面积的精确,必定要共同到现场,实地指界,一同在指界相关表格、底图上,和相关农户一同签字承认。
家庭成员方面
户主。户主名字,应和二轮承揽合同、二轮承揽证书、户籍信息共同。假如原户主亡故、年纪较大自愿转给子女等原因,由农户自行决定新户主。
共有人
共有人是指除户主以外的家庭成员。《查询了解表》中共有人状况,包含原有成员、添加成员、削减成员,原有成员 添加成员-削减成员=现有成员。原有成员是指在1998年二轮承揽时点,该户其时的实践家庭成员。假如二轮承揽材料齐备,依照二轮承揽材料和户籍信息填写共有人;假如材料不全,需求农户自己填写,村组了解状况和年长的同志审阅。土地承揽权是以户为单位的承揽权,不是某个人的承揽权,对单个的确现已模糊不清、农户有争论的状况,需求做好方针解说作业。添加成员首要是婚进、出世、其他迁进等原因添加,削减成员首要是亡故、婚出、其他迁出等原因削减,应在备注栏注明增减原因。人员变化不影响家庭承揽土地的权益,变化的人员是否列为家庭共有人,由农户自主承认,经发包方认可,填入经营权证书和挂号簿。留意,对亡故事项填写要慎之又慎,必定要核实清楚后填写,更要避免笔误,避免引起误解。
持续承揽、拆并户
持续承揽是指二轮承揽期内的户主现已亡故,依据《乡村土地承揽法》的规则,土地承揽经营权天然由其爱人、子女承揽经营。持续承揽可由农户自行承认继承人作为新户主,不能由于举家迁往乡镇而不确权。拆户,也称分户,是指爸爸妈妈与子女、几个兄弟之间在户籍上分为两户或更多。对现已拆户的,且对承揽地块和面积达成协议的,由农户自行承认新户主,依照改动后的户籍联系从头签定承揽合同,进行确权挂号;关于在确权过程中提出拆户要求的,可以同时处理的就分红两户,别离签定合同,不能同时处理的按现状确权,待今后进行改动挂号。并户,也称合户,除因婚姻等特别原因,一般不支撑合户,应依照原承揽联系确权。别的,关于独身和五保户亡故的、其他原因绝户的,其原承揽土地可收归团体,作为机动地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