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1 13:56小规模交税人只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的应缴数、已缴数及欠缴或多缴数。该科目的借方记载已缴增值税;贷方记载应交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欠缴的增值税。
一、进货
小规模交税人购进货品或承受应税劳务所付出的增值税,不论是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仍是普通发票,都必须与所购货品付出的价款一同直接计入有关货品及劳务的本钱。
二、销货
小规模交税人出售货品或供给应税劳务,假如能仔细实行交税责任的,经县(市)税务机关同意,能够由税务所代开专用发票;假如不能仔细实行交税责任的,不得代开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但不论小规模交税人开具何种发票,其应交税额一概依照计税出售额(包含向购买者收取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其应交税额)和6%的征收率核算。假如小规模交税人出售货品或供给劳务时,选用出售额和应交税额兼并定价的,则必须按规则办法将计税出售额换算出来。
三、上缴
关于小规模交税人来说.在上缴增值税时,应按实践交纳的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