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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惠州伤残人员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4 12:51

  关于惠州伤残人员请求补办判定残疾等级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处理目标
  伤残武士
  处理条件
  1、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及时判定残疾等级的现役武士;
  2、对在《武士抚恤优待法令(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3号)实施(2004年10月1日)前现已退出现役、列情契合《武士残疾等级判定规范(试行)的带精神病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所需资料
  1、请求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好坏关系人)书面请求书;
  2、退役证件或退伍武士登记表复印件;
  3、现在工作单位(或所在地村镇政府)书面定见;
  4、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许原始医疗证明。职业病致残需供给有直接从事该职业病相关工作经历的记载。医疗事故致残需供给戎行后勤卫生机关出具的医疗事故判定结论;
  5、所在地民政局对请求补评残的检查陈述;
  6、原残情医疗及确诊证明;
  7、请求人有用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许户口簿复印件;
  8、《广东省判定伤残等级审批表(一式3份);
  9、《广东省伤残人员登记表;
  10、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窗口处理流程
  区民政局对资料进行预审,将资料报送惠州市民政局检查后在《广东省判定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定见,并加盖印章。对契合条件的,于收到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报送广东省民政厅。对不契合条件的,填写《不予判定伤残等级决定书,连同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判定定见(复印件)和请求人供给的资料,逐级交还请求人。
  处理时限
  法定期限:惠阳区民政局对资料预审后,报送惠州市民政局检查,对契合条件的,于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许诺期限:于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就事窗口
  惠阳区民政局优抚安顿股
  工作时间:
  地址:惠阳淡水排坊泗水二路口
  联系电话:335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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