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案公判引争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5 02:18
近来农民工讨薪案公判引争议,按照法令规则,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应该“开庭”宣告判定,而不是“开大会”宣告判定。那么这终究是怎样回事呢?
2015年8月29日,百余名民工集合在阆中市某商品房项目部索要拖欠的薪酬无果后,很多民工在张某、戚某的鼓动下,前往阆中市闻名景区南津关古镇,并堵住景区大门,禁绝游客进出,期望以此办法向政府施压,到达索要薪酬的意图。
江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民警代某劝慰在场民工曹某、欧某等人要依法维权,让开通道,便利游客通行,并向其指出正确维权途径。
此过程中,很多民工不听劝止,张某、戚某趁乱起哄,谎报“差人打人”,并鼓动曹某、欧某等人将民警代某围住、抓扯、推搡,并强制将其挟制至市政府,以此迫使政府向开发商施压。沿途引来很多市民围观,导致交通要道阻塞,次序紊乱。
事发后,曹某、董某、欧某三人被抓。张某在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后,也随后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其他四名违法嫌疑人在接到民警电话联络后,自动投案自首。
审判:8农民工别离获刑6至8个月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等8人的行为性质恶劣,以波折公事罪对其提起公诉。8名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违法情节供认不讳,对罪名亦无贰言。
法院经审理认为,8名被告人以暴力办法阻止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依法执行公事,长期在交通要道上对民警进行挟制,严峻打乱了社会办理次序。故其行为均已构成波折公事罪。张某、戚某安排并鼓动民工滋事是主犯,曹某、欧某等6人起到辅佐、非必须作用,是从犯。归纳8名被告人的违法情节,社会危害性和其认罪、悔罪情绪,法院终究决议对8名被告人从轻处分,判处其6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对其间违法情节较轻的两人适用缓刑。
阆中法院公判引争议
在当地媒体的报导中,“公判大会”的举行,让“不少大众表明自己接受了一堂法治教育”。不过此事经网络传达后,引发不少争议。
阆中法院为何要挑选用开“公判大会”这种办法对8名违法讨薪农民工进行会集宣判?
浙江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官剖析:
至此,这起在当地轰动一时的农民工讨薪演变为波折公事的事情尘埃落定,8名被告人均对自己不沉着的行为追悔莫及,事情也再次敲响了理性维权的警钟。
看完这篇报导,只要一声叹气。从事司法作业30多年,亲眼看到我国法治建造的前进,但也亲自感触我国法治建造的困难。
在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今日,仍然还有“公判大会”存在,心中忍不住涌上一阵悲惨。
那些嘴上高喊“依法治国”的领导们,那些口口声声“法令至上”的法官们,你们心里终究有多少“法治”的理念?
一个星期前,看到有人大代表主张在刑法中增设“假造、变造民用机动车号牌”罪时,我在这里发过谈论,认为“依法治国”不是“刑法治国”。动辄以“入刑”完事恰是短少法治理念的体现。我国古代社会也有法令,但那是面临普通百姓的严刑峻法,是“刑不上大夫”的“酷刑治国”,与现代法治理念着重的公平、公平、权力、责任有着大相径庭。此法非彼法也!而咱们有不少同志不了解这一点,竟然把从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示众”作为正告、遏止违法的法宝,一直不愿抛弃。
我认为,公捕、公判大会与把罪犯人头挂在城楼上示众没有实质的差异。
早在1988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就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阻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
1992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又规则“禁止将死刑罪犯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和其他违法人员也一概禁绝游街示众或变相游街示众。”
但是,时至21世纪,竟然还有公判大会,而且上网大肆宣扬。岂非咄咄怪事?
今晚我之所以要就此发一通谈论,更多的原因是,这个公判大会既不是当地党政领导举行的,也不是底层法院举行的,而是堂堂一个人民法院举行的!
在法令没有遍及到位的今日,底层党政领导不了解法令程序规则还情有可原,但一个人民法院也会举行这样的公判大会就不行宽恕了。按照法令规则,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应该“开庭”宣告判定,而不是“开大会”宣告判定。这是刑事诉讼的根本程序规则。现在的法院都有齐备的法庭,无需像30年前那样借用剧院开庭了,更不应该到广场上去“公判”。此案本能够在法庭里判定,然后经过各种媒体通知大众。这样既契合程序规则,又能到达宣扬作用。
但是,咱们的法官们偏偏要到广场上去“公判”,变相地让被告人示众!当司法体制改革正在研讨进步法官检察官的待遇时,法官检察官假如还如此短少法令专业本质,短少根本法治理念,怎样让人服帖!
这次公判大会至少阐明两点,第一是“依法治国”的路还很长,第二是法官检察官的法令专业本质真实还很短缺。
2015年8月29日,百余名民工集合在阆中市某商品房项目部索要拖欠的薪酬无果后,很多民工在张某、戚某的鼓动下,前往阆中市闻名景区南津关古镇,并堵住景区大门,禁绝游客进出,期望以此办法向政府施压,到达索要薪酬的意图。
江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民警代某劝慰在场民工曹某、欧某等人要依法维权,让开通道,便利游客通行,并向其指出正确维权途径。
此过程中,很多民工不听劝止,张某、戚某趁乱起哄,谎报“差人打人”,并鼓动曹某、欧某等人将民警代某围住、抓扯、推搡,并强制将其挟制至市政府,以此迫使政府向开发商施压。沿途引来很多市民围观,导致交通要道阻塞,次序紊乱。
事发后,曹某、董某、欧某三人被抓。张某在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后,也随后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其他四名违法嫌疑人在接到民警电话联络后,自动投案自首。
审判:8农民工别离获刑6至8个月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等8人的行为性质恶劣,以波折公事罪对其提起公诉。8名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违法情节供认不讳,对罪名亦无贰言。
法院经审理认为,8名被告人以暴力办法阻止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依法执行公事,长期在交通要道上对民警进行挟制,严峻打乱了社会办理次序。故其行为均已构成波折公事罪。张某、戚某安排并鼓动民工滋事是主犯,曹某、欧某等6人起到辅佐、非必须作用,是从犯。归纳8名被告人的违法情节,社会危害性和其认罪、悔罪情绪,法院终究决议对8名被告人从轻处分,判处其6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对其间违法情节较轻的两人适用缓刑。
阆中法院公判引争议
在当地媒体的报导中,“公判大会”的举行,让“不少大众表明自己接受了一堂法治教育”。不过此事经网络传达后,引发不少争议。
阆中法院为何要挑选用开“公判大会”这种办法对8名违法讨薪农民工进行会集宣判?
浙江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官剖析:
至此,这起在当地轰动一时的农民工讨薪演变为波折公事的事情尘埃落定,8名被告人均对自己不沉着的行为追悔莫及,事情也再次敲响了理性维权的警钟。
看完这篇报导,只要一声叹气。从事司法作业30多年,亲眼看到我国法治建造的前进,但也亲自感触我国法治建造的困难。
在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今日,仍然还有“公判大会”存在,心中忍不住涌上一阵悲惨。
那些嘴上高喊“依法治国”的领导们,那些口口声声“法令至上”的法官们,你们心里终究有多少“法治”的理念?
一个星期前,看到有人大代表主张在刑法中增设“假造、变造民用机动车号牌”罪时,我在这里发过谈论,认为“依法治国”不是“刑法治国”。动辄以“入刑”完事恰是短少法治理念的体现。我国古代社会也有法令,但那是面临普通百姓的严刑峻法,是“刑不上大夫”的“酷刑治国”,与现代法治理念着重的公平、公平、权力、责任有着大相径庭。此法非彼法也!而咱们有不少同志不了解这一点,竟然把从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示众”作为正告、遏止违法的法宝,一直不愿抛弃。
我认为,公捕、公判大会与把罪犯人头挂在城楼上示众没有实质的差异。
早在1988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就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阻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
1992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又规则“禁止将死刑罪犯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和其他违法人员也一概禁绝游街示众或变相游街示众。”
但是,时至21世纪,竟然还有公判大会,而且上网大肆宣扬。岂非咄咄怪事?
今晚我之所以要就此发一通谈论,更多的原因是,这个公判大会既不是当地党政领导举行的,也不是底层法院举行的,而是堂堂一个人民法院举行的!
在法令没有遍及到位的今日,底层党政领导不了解法令程序规则还情有可原,但一个人民法院也会举行这样的公判大会就不行宽恕了。按照法令规则,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应该“开庭”宣告判定,而不是“开大会”宣告判定。这是刑事诉讼的根本程序规则。现在的法院都有齐备的法庭,无需像30年前那样借用剧院开庭了,更不应该到广场上去“公判”。此案本能够在法庭里判定,然后经过各种媒体通知大众。这样既契合程序规则,又能到达宣扬作用。
但是,咱们的法官们偏偏要到广场上去“公判”,变相地让被告人示众!当司法体制改革正在研讨进步法官检察官的待遇时,法官检察官假如还如此短少法令专业本质,短少根本法治理念,怎样让人服帖!
这次公判大会至少阐明两点,第一是“依法治国”的路还很长,第二是法官检察官的法令专业本质真实还很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