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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15:35

关于辽宁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暂时聘任人员根本养老保险的相关常识
一、展开根本养老保险的根据
1、《关于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暂时聘任人员实施根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告诉》(辽劳社发[2004]20号)。
2、《关于省属机关事业单位暂时聘任人员实施根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告诉》(辽劳社发[2004]28号)。
二、参保规模和目标
1、规模:省属机关事业单位
2、目标:经省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签定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的暂时聘任人员。
三、缴费基数和份额
1、个人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实发薪酬额,最高为上年度省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00%,最低为上年度省员工月平均薪酬的60%;
2、单位缴费基数为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3、个人缴费份额为缴费基数的8%;
4、单位缴费份额为缴费基数的19%。
四、根本养老保险费的来历、征缴及基金处理
1、 根本养老保险费税前提取,单位交纳的根本养老保险费在社会保障开销项目中列支;
2、 个人交纳的根本养老保险费由其所在单位从薪酬中代扣代缴;
3、 根本养老保险费由省社保局征收,归入财务专户,独自建帐,独自处理。
五、个人帐户
1、从2004年1月起,照省属企业员工个人帐户处理办法树立和处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
2、原在社保局参保的暂时工个人缴费并入新帐户。
六、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1、契合国家规则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2、参保单位和个人按规则足额交纳了根本养老保险费;
3、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七、根本养老金付出的项目和规范:
1、根底养老金:月规范为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省员工月平均薪酬的20%,缴费年限超越15年的,每超越一年增发上年度省员工月平均薪酬的0.6%;
2、个人帐户养老金:月规范为自己个人帐户累计贮存额的1/120(个人帐户基金付出结束停止);
3、过渡性养老金:200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退休,按自己指数化月平均缴费薪酬乘以其参保后按规则树立个人帐户前缴费年限再乘以过渡系数(1.2%);
4、统筹项目内的日子物价补贴:省直属企业退休(职)人员按月享用的日子物价补贴;
5、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遗属日子困难补助费:按企业退休(职)人员规范履行;
6、月根本养老金低于上年度省员工月平均薪酬40%的,按上年度省员工月平均薪酬40%计发;
7、原已在社保局机关事业处收取养老金的暂时工,月养老金低于上年度省员工月平均薪酬40%的,从2004年1月1日起,调整到上年度省员工月平均薪酬的40%,今后随省属企业退休(职)人员调整待遇;
八、其他
1、参保员工增减后,参保单位要及时处理养老保险联系搬运接续手续;2、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暂时聘任人员根本养老保险业务由省社保局机关事业处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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