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展览摄影作品侵犯肖像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6 23:46
展览是咱们日子中经常会举行的活动,许多的著作都可以在展览中进行展出。那么其间的拍摄著作是否侵略肖像权呢?许多人都不清楚,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咱们要做好相关了解。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展览拍摄著作侵略肖像权吗
假如展览在没有获得别人赞同并授权的状况下就将相片进行展览侵略了别人的肖像权,是一种违法行为,反之则不是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则,“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自己赞同,不得以盈利为意图运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略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一般应具有两个要件:一是未经自己赞同;二是以盈利为意图。常见的侵略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自己赞同、以盈利为意图运用别人肖像做商业广告、产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
看完本文之后,关于拍摄著作是否侵略肖像权咱们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践中咱们经常会遇到的状况,在一些归于侵权行为的当事人就要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略。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