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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征地补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02:58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维护规范》的文件。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咨询热线:4006161660)将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的征地补偿规范共享给各位网友: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土地有七类、八类、九类土地三种:
七类区片区片规模:龙城大街。
补偿规范:犁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饲养水面;45000元/亩;未使用地:13333元/亩。
八类区片区片规模:永汉镇、平陵镇。
补偿规范:犁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饲养水面;39600元/亩;未使用地:11733元/亩。
九类区片区片规模:麻榨镇、龙华镇、龙江镇、龙潭镇、地派镇、龙田镇、蓝天瑶族乡、油田林场、密溪林场。
补偿规范:犁地:35067/亩;园地;27000元/亩;林地:12000元/亩;饲养水面;36400元/亩;未使用地:1080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示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规范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依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则履行。
该规范为维护性规范,依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力,征收农人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人生活水平不下降为宜,其次,因对土地使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量远高于区委均匀产量的,如在土地上栽培经济作物,使用农用地展开特别栽培、饲养业,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取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规范仍有不理解的当地,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咨询热线:400616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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