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已婚还与他人非法同居该怎么定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08:21
案情:
1993年9月21日何某与陆某通过自由恋爱挂号成婚。因家庭对立,何某一气之下于1998年1月份去坝头村与卢某以夫妻名义同居,在此期间,陆某曾找过何某,期望她回家,但何某回绝回家,卢某知道何某和陆某此过后仍与何某不合法同居,(卢某也知道何某有老公)并于2005年1月9日生育了一男孩。鉴于何某哺乳期和监护刚满周岁孩子的需求,暂缓刑事拘留。2006年3月6日卢某因涉嫌重婚罪被检察院依法拘捕。
对此,一些大众不理解,卢某没有过结过婚,为何涉嫌重婚罪被拘捕。
法令分析:
依据法令规则,重婚罪,是指有爱人又与别人成婚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
(一)本罪侵略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是我国婚姻法规则的准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准则,有必要予以刑事处分。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有必要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爱人的人又与别人成婚的,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是指自己虽无爱人,但明知对方有爱人,而成心与之成婚的(包含挂号成婚或许现实婚)。
现实上,依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类型之一:没有爱人,但明知对方有爱人,而成心与之成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爱人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建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爱人的人,明知对方有爱人而与之成婚。
(四)本罪在片面上表现为直接成心,即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或自己有爱人而成心与别人成婚。
综上所述,因为卢某明知对方有爱人而与之不合法同居日子,并生了一子,因而,涉嫌重婚罪。
1993年9月21日何某与陆某通过自由恋爱挂号成婚。因家庭对立,何某一气之下于1998年1月份去坝头村与卢某以夫妻名义同居,在此期间,陆某曾找过何某,期望她回家,但何某回绝回家,卢某知道何某和陆某此过后仍与何某不合法同居,(卢某也知道何某有老公)并于2005年1月9日生育了一男孩。鉴于何某哺乳期和监护刚满周岁孩子的需求,暂缓刑事拘留。2006年3月6日卢某因涉嫌重婚罪被检察院依法拘捕。
对此,一些大众不理解,卢某没有过结过婚,为何涉嫌重婚罪被拘捕。
法令分析:
依据法令规则,重婚罪,是指有爱人又与别人成婚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
(一)本罪侵略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是我国婚姻法规则的准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准则,有必要予以刑事处分。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有必要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爱人的人又与别人成婚的,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是指自己虽无爱人,但明知对方有爱人,而成心与之成婚的(包含挂号成婚或许现实婚)。
现实上,依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类型之一:没有爱人,但明知对方有爱人,而成心与之成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爱人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建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爱人的人,明知对方有爱人而与之成婚。
(四)本罪在片面上表现为直接成心,即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或自己有爱人而成心与别人成婚。
综上所述,因为卢某明知对方有爱人而与之不合法同居日子,并生了一子,因而,涉嫌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