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已经成年父母还需要负担抚养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8 07:3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定见》第十一条规则:“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停止”。但这一期限并不是肯定的,该“定见”第二十条一起指出:
“没有独立日子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爸爸妈妈又有给付才能的,仍须担负必要抚育费:
1、损失劳动才能或虽未损失劳动才能,但其收入不足以保持日子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日子才能和条件的。“
子女的抚育费因开支增大或物价上涨等原因而要求添加。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则:“关于子女日子费和教育费的判定或协议,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定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依此,子女的日子费是能够改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定见》第十八条罗列能够恳求改变的景象: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保持当地实践日子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践需要已超越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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