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7 00:28河北住宅公积金借款的相关内容是依照国务院《住宅公积金办理条例》履行的,详细如下:
为标准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方针,依据《住宅公积金办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止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告诉》(国发〔2010〕10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赞同,现就有关问题告诉如下。
一、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只能用于缴存员工购买、缔造、翻建、大修一般自住宅,以支撑根本住宅需求。禁止运用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坚持缴存员工家庭(包含借款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运用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购买首套一般自住宅方针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运用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购买首套一般自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借款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借款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的发放目标,仅限于现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员工家庭,且借款用处仅限于购买改进寓居条件的一般自住宅。第二套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50%,借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利率的1.1倍。
四、中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的缴存员工家庭发放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
五、城市住宅公积金办理委员会要依据当地住宅价格、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和住宅公积金事务开展情况,以支撑缴存员工购买一般自住宅的借款需求为准则,合理确认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宅城乡建设、财务、人民银行、银监部分存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最高额度报住宅城乡建设部、财务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存案。
六、城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和受托付银行要采纳有用办法,加强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的查询、审阅、典当、发放、收回等作业,切实加强借款风险办理,保证资金安全。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分,抓住树立信息同享机制,防备骗得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等行为。一起,要简化办理手续,进步服务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践,抓住拟定履行本告诉精神的详细办法,活跃做好方针解说作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分要加强作业辅导,加大监督查看力度。方针履行中有关问题,及时报住宅城乡建设部、财务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