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抵扣的税务处理技巧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05:51一、增值税抵扣的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规则,下列增值税进项税额准予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出售方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获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许出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核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核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许出售货品以及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付出运送费用的,按照运送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送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核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核算公式:进项税额=运送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一条规则,小规模交税人以外的交税人(以下称一般交税人)因出售货品退回或许折让而交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作出售货品退回或许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品退出或许折让而回收的增值税额,应从发作购进货品退出或许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则》的告诉(国税发〔1993〕154号)规则:交税人采纳扣头方法出售货品,假如出售额和扣头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别离注明的,可按扣头后的出售额征收增值税;假如将扣头额另开发票,不管其在财政上怎么处理,均不得从出售额中减除扣头额。
商业扣头仅限于货品价格的扣头,假如销货方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货品用于什物扣头的,则该什物款额不能从货品出售额中减除,且该什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则,“视同出售货品”的中“无偿赠送别人”核算交纳增值税,一起计入应交税所得额。例如,某时装公司为了促销,决议购货者每购一套上述西服即赠送出厂出售价为90元/套的衬衫两件。百货公司向时装公司购买10套西服时,时装公司需一起向百货公司赠送20件衬衫。这20件衬衫就归于什物扣头,应按照正常出厂价核算1800元出售额作视同出售计缴增值税的处理。
二、运营税抵扣的税务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营税若干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03]16号)第三条关于运营税问题,对运营税能够实施抵扣的景象进行了如下明确规则:
(一)单位和个人供给运营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出售不动产发作退款,凡该项退款已征收过运营税的,答应交还已征税款,也能够从交税人今后的运营额中减除。
(二)单位和个人在供给运营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出售不动产时,假如将价款与扣头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扣头后的价款为运营额;假如将扣头额另开发票的,不管其在财政上怎么处理,均不得从运营额中减除。
电信单位出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因为其计费体系只能按有价电话卡面值出账并按有价电话卡面值承认收入,不能直接在出售发票上注明扣头折让额,以按面值承认的收入减去当期财政会计上表现的出售扣头折让后的余额为运营额。
(三)单位和个人供给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出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获得的补偿金收入,应并入运营额中征收运营税。
(四)单位和个人因财政会计核算方法改动将已交纳过运营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运营收入时,答应从运营额中减除。
(五)稳妥企业已征收过运营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政会计制度规则的核算期限内未回收的,答应从运营额中减除。在会计核算期限今后回收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入当期运营额中。
(六)稳妥企业展开无补偿奖赏事务的,以向投保人实践收取的保费为运营额。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稳妥人将其承保的以境内标的物为稳妥标的的稳妥事务向境外再稳妥人处理分保的,以悉数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运营额。
境外再稳妥人应就其分保收入承当运营税交税责任,并由境内稳妥人扣缴境外再稳妥人应交纳的运营税税款。
(八)金融企业(包含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生意事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运营额。买入价按照财政会计制度规则,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获得的股票、债券盈利收入的余额确认。
(九)金融企业生意金融产品(包含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产品,下同),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交税期呈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法核算并交纳运营税,假如汇总核算应缴的运营税税额小于本年已交纳的运营税税额,能够向税务机关请求处理退税,
(十)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事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悉数收入减去付出给托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运营额。
(十一)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同意运营融资租借事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借事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包含残值)减除租借方承当的租借货品的实践成本后的余额为运营额。
以上所称租借货品的实践成本,包含由租借方承当的货品的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稳妥费和告贷的利息(包含外汇告贷和人民币告贷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