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住房税费缴纳的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7 09:38近年来国家和当地政府在市民购房方面实施了较多的税收优惠方针,我市的二手房买卖也逐步“热”了起来。个人住所转让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税费怎么交纳,是房主们关怀的问题。
个人转让住所哪些费用可税前减除
老张年头出资了一家公司,因为资金短缺,遂将自有的仙鹤街60多平方米的二套住所转让套现。转让过程中,手续费、公证费、中介费等费用花了好几万元,老张甚是疼爱,遂向税务部分咨询这些费用是否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税务人员了解状况后告诉老张,依据《关于个人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6〕108号)第二条的规则,对转让住所收入核算个人所得税应缴税所得额时,缴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用凭据,经税务机关审阅后,答应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子原值、转让住所过程中交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这儿的“合理费用”包含:1.付出的住所装饰费用,指缴税人能供给实践付出装饰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名字与转让房产权人共同的,经税务机关审阅,其转让的住地点转让前实践发作的装饰费用,可在以下规则份额内扣除:已购公有住所、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子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所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子原值的10%.缴税人原购房为装饰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饰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饰费用。2.付出的住所借款利息,指缴税人出售以按揭借款方法置办的住所的,其向借款银行实践付出的住所借款利息,凭借款银行出具的有用证明据实扣除。3.缴税人依照有关规则实践付出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分出具的有用证明据实扣除。
因而,老张转让自有二套住所,核算个人所得税时,发作的实践付出的住所装饰费用、住所借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能够依照上述规则在转让收入中减除。
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一般住所免征营业税
跟着江北新区的正式批复,房价也应声而涨,各大开发商的售楼中心都出现求过于供的局面,二手房买卖量随之走高。在江北新区的首要网点,税务部分拓荒了绿色办税通道,不只加快办税流程,并且供给方针咨询服务。老李也是这看房大军中的一员,他计划乘着房价不错的时分,赶忙将自己住的老房子给卖了,改进一下自己的住所条件。
“我就这一套房,2000年花67万元买的,我把它卖了再买新的,这税咋交?”老李敲着核算器细细演算这每一笔税款。税务人员告诉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所转让营业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39号)文件,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一般住所对外出售的,免征营业税。一起,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所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则,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仅有日子用房获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依照老张的状况,他能够享用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双免的优惠。“本来我都不需求缴税啊,这方针真不错!”老李十分高兴。
个人转让的二手房持有期限怎么核算
市民老王几年前从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住所,眼看最近房市利好音讯不断,税收方针优惠又多,老王思量着把这套房子给卖了,再买一套大点的改进型住所。但是房子的持有时刻该怎么核算?是否能享用到相关营业税优惠?老张犯了难。因而致电栖霞地税局进行咨询。
税务人员介绍:依据相关规则,个人购买住所以获得的房子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刻作为其购买房子的时刻。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刻,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两者时刻不共同的,依照“孰先”的准则确认。即房子产权证上注明的时刻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刻的,以房子产权证注明的时刻为购买房子的时刻;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刻早于房子产权证上注明的时刻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刻为购买房子的时刻。而个人转让房子的时刻,则以出售发票上注明的时刻为准。打个比如,假设老王预备转让的住所是2013年6月获得契税完税证明,2013年8月获得房子产权证,2015年7月将该住所出售,则老王购买住所的时刻是2013年6月,老王转让住所的时刻是2015年7月,能够供给其时的购房发票原件的,就能够享用到购买2年以上的住所差额征收或免征营业税的优惠。
老王舒了一口气:“我早就看中了一套大面积的房子,但不清楚是否要交纳营业税,一向不敢转让现有住所,又忧虑我看中的房子被他人买了,真是左右为难,现在我心中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过两天我就把房子转让手续给办了,然后把那套心仪的房子买下来,咱们全家就能够住进新房啦!”
个人转让住所,契税优惠区间应留意
南京江北国家级新区获批,浦口区的房地产商场也随之日益火爆。近来,家住市区的小王也加入到购房热潮中来,小王表明江北新区的获批将加快江北的开展,他个人十分看好浦口的开展前景,并决断出手置办了一套坐落江北中心城区的二手房产。但在小王实施完各项手续到房地产买卖中心交纳契税时,却与税务人员发作了争议。
据了解,小王置办的这套房产面积为144平方米,成交单价为11000元/,总价为1584000元。小王以为其现在没有成婚,在市区依然和爸爸妈妈合住,且名下没有其他房产,并且购房面积也未超越144平方米,应该能够享用契税的优惠,依照1.5%的税率缴税。
但税务人员解说,小王的了解有误。依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当地税务局 江苏省住所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房地产买卖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苏财税〔2010〕33号)的文件规则,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归于家庭(成员规模包含购房人、爱人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仅有住所的一般住所,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归于家庭仅有住所的一般住所,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归于家庭仅有住所的,不管归于一般住所还对错一般住所,一概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因为小王的房产面积为144平方米,不归于一般住所,因而不管小王置办的房产是否是家庭仅有住所,都应依照3%的税率交纳,即交纳1584000元×3%=47520元。
税务人员提示广阔购房者,我市家庭仅有住所规模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江宁、浦口、六合三区和溧水、高淳两区),个人购买的住所是其家庭(成员规模包含购房人、爱人以及未成年子女)仅有住所。对缴税人需享用家庭仅有一般住所优惠方针的,应在缴税申报时供给家庭仅有住所证明。对需求开具家庭仅有住所证明的购房人,应到所购房子地点区域的房产挂号组织开具家庭仅有住所证明。其间,江南八区、沿江开发区、浦口区、六合区应在购房人收取房子产权证前开具;关于实施先到契税所交纳契税再到房产部分处理挂号的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应在购房人交纳契税前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