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么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9 22:5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以参保人上年的薪酬总额为根底,依据当地上年在岗员工平均薪酬来衡量确认的,参保人上年的薪酬总额在当地上年在岗员工平均薪酬60%-300%之间的,按参保人上年的薪酬总额确认缴费基数;
参保人上年的薪酬总额低于当地上年在岗员工平均薪酬60%的,按当地上年在岗员工平均薪酬的60%确认缴费基数;参保人上年的薪酬总额高于当地上年在岗员工平均薪酬300%的,按当地上年在岗员工平均薪酬300%确认缴费基数。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样规则的?
(1)缴费以参保人月应税薪酬、薪水收入为基数。参保人月应税薪酬、薪水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300%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薪酬、薪水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的60%为缴费基数。
(2)乡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敏工作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为缴费基数。
二、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份额是多少?
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自2007年7月1日起,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别离为20%和8%。
其间: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自然人注资总额超越本钱总额50%以上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其费率可别离按12%和8%履行;非本市乡镇户籍的劳动者,参保单位及个人交纳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可别离按12%和8%履行。
三、参保人到达国家规则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未能到达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条件,可否持续缴费?
在本市参与根本养老保险,到达国家规则退休年龄时,不满足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条件的本省户籍参保人(非本市户籍的,有必要最终在本市接连缴费满5年以上),经请求,可持续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