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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05:28
证券挂号结算组织应实行下列功能:
(一)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建立;
(二)证券的存管和
过户
;
(三)证券持有人名册挂号;(四)证券买卖所上市证券买卖的清算和交收;(五)受发行人的托付派发证券权益;(六)处理与上述事务有关的查询;(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组织同意的其他事务。证券持有人持有的证券,在上市买卖时,应当悉数存管在证券挂号结算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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