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6 04:39
有下列渎职行为形成的事故为责任事故:
(一)对急、危、重病员, 片面强调准则、手续而拒收患者,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或不采纳应当采纳的急救办法,致使贻误抢救机遇的。
(二)诊治作业中, 知道或应当知道病况疑问而不请示或不履行上级医生辅导,擅自处理的; 上级医生接到下级医生陈述后,不及时仔细处理的。
(三)药剂作业中,配错处方、发错药、写错用法、贴错标签或制剂含量过错,以及其他违背操作规程的。
(四)查验、放射、病理等其他非临床部分,漏报、错报查看成果,验错血型、发错血、拍错片等。
(五)麻醉中选错麻醉方法、部位,用错麻醉药或用麻醉药过量以及不仔细调查病员用药后的病况改变,违背操作规程的。
(六)手术医治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留传器械、纱布等异物在病员体内,或不按操作规程而错伤重要器官的。
(七)护理作业中, 不严格履行查对准则、不按规则交接班、不遵医嘱、护理不妥,或其他违背准则、操作规程的。
(八)助产中, 违背接产准则和操作规程的。
(九)用药过程中, 违背药物忌讳或药物过敏实验等运用规则的。
(十)在医疗作业中,不把握医疗准则,滥用毒、麻、剧药品,开错或用错药的。
(十一)生物制品的接种途径、剂量、部位过错或操作中消毒不严的。
(十二)医院领导、行政、后勤及其他有关人员,在抢救病员过程中,玩忽职守、托故推诿、拖延时间, 而影响医疗护理作业的。
(十三)其他渎职行为形成的。
(一)对急、危、重病员, 片面强调准则、手续而拒收患者,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或不采纳应当采纳的急救办法,致使贻误抢救机遇的。
(二)诊治作业中, 知道或应当知道病况疑问而不请示或不履行上级医生辅导,擅自处理的; 上级医生接到下级医生陈述后,不及时仔细处理的。
(三)药剂作业中,配错处方、发错药、写错用法、贴错标签或制剂含量过错,以及其他违背操作规程的。
(四)查验、放射、病理等其他非临床部分,漏报、错报查看成果,验错血型、发错血、拍错片等。
(五)麻醉中选错麻醉方法、部位,用错麻醉药或用麻醉药过量以及不仔细调查病员用药后的病况改变,违背操作规程的。
(六)手术医治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留传器械、纱布等异物在病员体内,或不按操作规程而错伤重要器官的。
(七)护理作业中, 不严格履行查对准则、不按规则交接班、不遵医嘱、护理不妥,或其他违背准则、操作规程的。
(八)助产中, 违背接产准则和操作规程的。
(九)用药过程中, 违背药物忌讳或药物过敏实验等运用规则的。
(十)在医疗作业中,不把握医疗准则,滥用毒、麻、剧药品,开错或用错药的。
(十一)生物制品的接种途径、剂量、部位过错或操作中消毒不严的。
(十二)医院领导、行政、后勤及其他有关人员,在抢救病员过程中,玩忽职守、托故推诿、拖延时间, 而影响医疗护理作业的。
(十三)其他渎职行为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