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请求支付征地补偿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04:56
问:承揽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胶葛是一个较为杰出和杂乱的问题,怎样了解《乡村土地承揽解说》针对不同性质补偿费用所作的规则?
答:此类胶葛首要会集在乡镇边际建造用地需求较大、征地较为频频的区域。与其他涉农胶葛比较,其往往触及农人的根本利益,具有对立剧烈、难于化解的特色。现在,由此引发的涉诉信访已经在整个涉农信访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承揽地征收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三个部分。
《乡村土地承揽解说》第22条至第24条规则的基本内容和考虑是:
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理应支交给承揽方;
2、安顿补助费是对被征地农户损失土地承揽经营权的补偿,只需该农户抛弃一致安顿,该笔费用亦应支交给他;
3、土地补偿费系对团体土地一切权损失的补偿,其分配主体应当是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确守时一切具有本团体经济组织成员资历的人,这也是成员自益权的表现。
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深化变革严厉土地管理的决议》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土地补偿费首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准则,拟定土地补偿费在团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方法。考虑到土地补偿费分配机制的变革趋势,为使《乡村土地承揽解说》的规则可以与日后新出合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联接,《乡村土地承揽解说》第24条后段另作了特别规则,即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存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令和单行法令、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方法还有规则的在外。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及乡村土地承揽胶葛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说>答记者问》,载《人民法院报》,2005年7月29日。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