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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盗窃四万多判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09:23
偷盗罪是指非法占有侵略公共产业的行为,偷盗罪的由来但是好久远了,我想这也是常识,由于究竟都在影视剧中多多少少看到过。偷盗罪的处分是依据其所盗取的金额的多少而定的,这是比较合理的。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整理了以下关于偷盗罪偷盗四万多判刑相关常识。
一、偷盗罪量刑新规范:
2013年4月3日,两高发布了关于处理偷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解说共15条,于2013年4月4日起实施。与1998年司法解说比较,数额规范均有所提高:
1、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刑法第264条[偷盗罪]规则的处分规范:
1、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操控,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2、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别的,因犯偷盗罪,依法判处分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偷盗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分金;没有偷盗数额或许偷盗数额无法核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分金。
三、偷盗既遂与未遂
关于偷盗罪的既遂规范,理论上有触摸说、搬运说、藏匿说、失控说、操控说、失控加操控说。咱们建议失控加操控说,即偷盗行为现已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资产的操控时,或许行为人现已操控了所盗资产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操控通常是一致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操控。
但二者也存在不一致的状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操控,但行为人并没有操控资产,对此也应认定为偷盗既遂,由于本法以维护合法权益为意图,既遂与未遂的差异到底是社会损害性的差异。就偷盗罪而言,其损害程度的巨细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操控了资产,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资产的操控。因而,即便行为人没有操控资产,但只需被害人失去了对资产的操控的,也建立偷盗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偷盗是可耻的行为,是法律所严峻制止的行为,期望一切的理性公民都不要由于一时的激动而做命令自己懊悔终身的事。偷盗罪的处分依据偷盗金额的添加而加强处分,是适合利民的规则。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供给的常识,若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咱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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