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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应具备哪些必要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3 23:54
依据《合同法》第14条规则,“要约是期望和别人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在交易往来中,当事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行为都可成为要约行为,那么要约需求具有哪些条件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一、要约应具有哪些必要条件
(1)内容详细确认。宣布要约的意图在于缔结合同,要约人有必要是可以确认的;受要约人一般也是特定的,但在一些场合,要约人也可以向不特定人宣布要约。
要约的内容有必要具有足以使合同建立的首要条件,包含首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许酬劳,实行期限、地址和方法等,一饱尝要约人许诺,合同即可建立。
(2)有必要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标明。要约是要约人向相对人(受要约人)所作出的含有合同条件的意思标明,旨在得到受要约人的许诺并建立合同,只要要约人是特定的人,受要约人才干对之许诺。
(3)要约有必要向相对人宣布。要约有必要经过相对人的许诺才干建立合同,因而要约有必要是要约人向相对人宣布的意思标明。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但在特别情况下,对不特定的人作出又不阻碍要约所达意图时,相对人也可以是不特定人。
(4)标明饱尝要约人许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标明束缚。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人宣布的要约的内容有必要可以标明:假如对方承受要约,合同即告建立。
二、要约与要约要请的差异: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自动乐意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以缔结合同为直接的意图;要约约请是当事人期望对方自意向自己提出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
2、要约有必要包含将来或许缔结的合同的首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标明乐意承受要束缚缚的意思,而要约约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承受束缚的意思。
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选用对话方法和信函的方法,而要约约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经过电视、报刊等前言手法。
要约与要约约请的字面意思看起来差不多,很多人就简单相提并论,但实践两者差异很大。《合同法》第15条中规则:“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布告、投标布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约请。”假如您遇到不能解决的法律问题,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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